朱四倍:“贪官身份意识”是特权合法化的隐喻
作者:朱四倍
职务犯是如何改造的?曾经"高高在上"的他们能否适应牢狱生活?是否会因为身份特殊而受到特别关照?带着疑问和好奇,记者近日探访了长沙监狱。"很多职务犯初入狱,仍带有强烈的官员身份意识。"长沙监狱教育科科长马力说,一些服刑人员曾经是上下属关系,到监狱后,"领导"还在指使"下属"干这干那,如要求交换床位等。(《法制日报》6月8日)
"部分贪官入狱后身份意识强烈:打报告要营养餐"让我们看到了什么?而结合""领导"还在指使"下属"干这干那"的做法,在笔者看来,种种怪象都是贪官特权意识从狱外延伸到狱内的反映,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习惯性特权的霸道,并且,在"强烈的身份意识"面前,我们又似乎见到了官员眼中"特权合法化"的迹象和征兆。
正因为如此,"部分贪官入狱后身份意识强烈:打报告要营养餐"就好比一滴水,却让我们见识了习惯性特权意识的嚣张和部分官员把特权合法化的陋习。这不能不让整个社会感到忧虑。
学者俞可平先生曾直言担心腐败向特权转化,他说:"这实质上是让腐败合法化。现在官员的待遇已经足以保证他过体面的生活,应当减少特权,比如用车、医疗和住房等。近年来,住房方面的腐败也日益突出,有关部门应当开始研究官邸制度。既保证官员在位时体面而有尊严地生活,又防止大批国有房产变相地持续流失。"而贪官即使到了监狱,也不忘记"指挥"下属,也不忘记索要"营养餐"" 我是一名副厅级干部,申请享受与此级别对应的营养餐",除了让我们觉得这是笑话之外,更感到忧虑这是"阶下囚"的应有表现吗?归根结底,如果不是把特权"合法化"了,有哪个"阶下囚"敢提出这样的要求呢?
进一步说,这是我国官员对特权迷恋的结果,也是习惯性特权"潜规则"长期作用的结果。一般而言,特权是指个人或集团凭借经济实力、政治地位、身份地位等而在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所享有的特殊权利或权力。这些权利或权力有的为法律所规定,有的在法律规定之外,它们都是建立在对权利或权力分配的不公正的基础之上的。正如学者西耶斯所指出的那样:"无论何种特权,其目的自然都在于免受法律的管束,或赋予法律所未禁止的某种事物以专属权利。"因此,要遏制和消除官员的习惯性特权意识,就必须运用法律手段禁止任何形式的特殊利益和专属权利,从根本上遏制特权阶层的滋生和蔓延。
对官员来说,就是要认识到,权力不是为了制造特权而存在的,掌握权力更不意味着自己就成了特权阶层,惟有对人民负责,对公共利益负责,才是最理性的抉择。否则,贪官的身份意识再强烈,恐怕也是笑谈,更是给我们一种"不知今夕是何年"的黑色幽默而已。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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