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记者 吴欣
昨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通报:目前我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已对市、区13家医院的16名管理人员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其中包括9名正(副)院长、7名科室负责人。
9名医院领导涉案被查
昨日下午7时,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近日,我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在医疗系统集中开展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行动。目前已对市、区13家医院的16名管理人员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其中包括9名正(副)院长、7名科室负责人。检察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医疗系统职务犯罪,并依法及时发布工作情况。”
据多名知情人士爆料称,此次涉案的医院包括市妇幼保健院、北大深圳医院、南山区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横岗人民医院、坪山人民医院、西丽人民医院、大鹏人民医院等。
记者从多方渠道获得的消息显示,因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的医院高层领导包括市妇幼保健院一名原院长、南山人民医院院长张德仁、横岗人民医院院长孔德奇和坪山人民医院书记蔡俊明。
记者同时了解到,以上个别人士在案发前一周已被调离原医院,调到其它医院改任他职,新任职医院有关人士称其目前依然在岗。
有关人士表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不等于身陷囹圄:最高人民检察院曾出台《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明确省级以下(不含省级)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由此可以看出,被侦查的对象也可能最终由于案件实际情况,可能不被逮捕而仅处以党纪、政纪等非刑事处分。
因设备药品耗材采购出事
据悉,这些被查的医院行政管理人员,主要涉及在医疗设备、药品、耗材采购过程中的商业贿赂犯罪。市检察院前日晚11时发布的微博称:“近日,深圳市区两级检察院反贪部门同时展开专项行动,针对我市多家医疗机构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在医疗设备、药品、耗材采购过程中的商业贿赂犯罪进行打击。截至今晚,共有16名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
“现在用地震来形容这场肃贪风暴真是一点都没错。”一位医疗卫生系统的内部人士称,事件发生后,在深圳医疗卫生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同行之间都在互相打听到底谁“进去了”,很多人都不敢随便打院长电话。“如今医疗卫生系统虽然不能说‘人心惶惶’,但也是‘心绪不宁’。”该内部人士说,事情发生后,大家讨论更多的是事件背后的制度,“一个人出事是个人问题,一群人出事是制度问题”,正是因为地壳运动的能量聚集到一定程度,“地震”才会爆发。
深圳医疗系统一名医生认为,“发生这种事情一连串,搞风暴的形式作用没有多大,最根本的还是要改革当前的医疗体制,现在改革很艰难,也是因为既得利益者不肯放弃。”
自称有良知的
医生自曝“家丑”
在市人民检察院在官方微博发布权威消息之前,一名自称是龙岗一家医院的医生向媒体爆料,称横岗人民医院的院长孔德奇6月5日被带走调查,而且涉案的还不仅只有横岗人民医院,还有市区至少7家医院涉案。事后经记者查实,其所提及的多家医院均涉案其中。
昨天,记者联系上了这位医生。他告诉记者,在他向媒体爆料之前,消息早已在同行之间传得沸沸扬扬。“事发那么多天,媒体一直没动静,出于一个医生的良知,我决定把事情说出来。”这位医生说,医院高层、中层干部涉嫌受贿被带走调查不是第一次见,但如此大规模的还是罕见。他认为,此次检察机关“顺藤摸瓜”,可能还会摸到“更长的藤”,“更多的瓜”。
检察官:行贿款
最后由患者“埋单”
一名办理过医疗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检察官认为,目前深圳查办的医疗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多是在药品、医疗设备采购中受贿。“行贿款最后还是要由患者来‘埋单’。”因为医疗系统工作人员收受的贿赂款,从表面上看是行贿者给他的,但实际上这些钱最终要从患者身上出。这些行贿款都出在医院工程、诊所升格、医疗器械采购付出的成本,最终是用患者的金钱和健康来换取的。
据多名知情人士爆料称,此次涉案的医院包括市妇幼保健院、北大深圳医院、南山区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横岗人民医院、坪山人民医院、西丽人民医院、大鹏人民医院等。
一位医生说,医院高层、中层干部涉嫌受贿被带走调查不是第一次见,但如此大规模的还是罕见。他认为,此次检察机关“顺藤摸瓜”,可能还会摸到“更长的藤”,“更多的瓜”。
市卫人委:
近期专项打击医药商业贿赂
晶报讯(记者 罗秋芳)昨日,市卫人委就多家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因涉嫌受贿被市检察部门立案侦查事件进行回应,表示对此事件高度重视,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配合执纪执法机关查办案件,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
为扎实推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市卫人委决定利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以收受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检验试剂、物资回扣和外泄信息非法牟利等为重点的专项治理行动。通过普遍教育、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完善制度、加强执行力,进一步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领域收受各种回扣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高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廉洁从医、廉洁办事的自觉性,推动我市医疗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
微博评论
王继斌_衡阳:希望可以藉此破解深圳“看病贵”的难题!让外来工看得起病!
奥特曼大队长:我们共同期待你们有更多这样的行动,以安民心,把各个部门都查查。
yoyo_luckybaby:医疗水太深,看结果!!!
洪怀懋:专项治理?看来问题已经很大。
CDLII:好,希望继续扩大战果。捉大鱼出来!
近年来深圳医疗系统职务犯罪情况
2003-2004年
宝安医疗系统受贿串案
原宝安区卫生局副局长吴裕发在公明医院院长期间,收受医疗设备公司45万元好处费,在医疗设备招标中向行贿公司透露技术参数标准,使其顺利中标,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45万元。同一公司行贿的对象还有原宝安区福永医院院长谢某、原南山区西丽医院总务科主任万志坚等人,均因受贿被法院判刑。
2006年
罗湖原卫生局长连振辉案
罗湖区原卫生局长连振辉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医政管理、医械采购等工作中先后为8名行贿人谋取利益,多次受贿共计人民币155万元、港币11万元、美元1万元。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连振辉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其人民币70万元的个人财产。
2007年
市人民医院药学部副主任医师被判刑
2002年至2005年间,深圳市人民医院药学部副主任医师李盾利用职务之便,在药品招标过程中,为有关药商谋取利益,受贿40.92万元。2007年8月,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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