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日报
本报讯 昨天,对温籍旅法华侨老郑来说是郁闷的一天,他在市区乘坐公交车遭遇小偷,幸运的是发现及时,裤子被划破财物未被盗。但让他觉得寒心的是,在公交车司机和乘务员明知车上有小偷时仍打开车门让小偷逃走。老郑很“较真”,当天他放下所有事不办,找警察、找公交公司,为此事讨说法。
公交车上遭遇小偷
昨天上午9时许,老郑从瓯海丽岙乘18路公交车到市区办事,在车上他坐在最后一排座位。老郑说,车子开了没多久,突然感觉到右臀部有“动感”,他下意识用手一摸,碰到了坐在右座位一男子的手,再一摸,发现裤子右后袋已被划出一道口子。但幸运的是,口袋内1200多元现金未被盗走。
“有小偷。”老郑马上反应过来。此时,右座位上的男子被识破后,迅速站起来向车前方走去。而老郑也立马站起准备揪住对方,谁知旁边又有一男子站起来挡在老郑前方。
“有小偷,有小偷,司机、乘务员千万不要开车门啊。”见自己被挡,老郑大喊起来,并且反复喊了几遍。他还挤到公交车后车门位置,挡住车门准备再次擒贼。
可让老郑想不到的是,公交车很快到了瓯海丽岙泊岙村公交站点时,前车门被打开了。包括划裤子男子和挡路男子在内,3名男子一溜烟地从前车门跳下了车,很快逃之夭夭不见了踪影。
质问为何“放走小偷”
小偷“被放走”后,老郑很纳闷,他在公交车上马上质问公交车司机和乘务员“为何开门放走小偷”。
老郑说,司机和乘务员的回答让他很寒心,“他们说,这不关他们的事”。之后,老郑追问“车门到底是谁开的”。此时,司机、乘务员都推脱车门不是自己开的。
老郑很无奈,一路坐着公交车到了市区飞霞南路下车。不过,老郑也留了一手,他在下车前记下了公交车车牌号,还有司机及乘务员工号。另外,他还找了一位女乘客为他作证,并且要了对方联系方式。
该女乘客姓胡,永嘉瓯北人。就此事,记者联系上胡女士,她证实确有此事。胡女士说,事发时她坐在公交车靠近驾驶室座位,“那位受害男乘客发现小偷后向司机和乘务员喊不要开车门,他喊话很大声,而且喊了好几遍,整个车厢内听得很清楚,司机、乘务员也应该听见了。”至于最后车门为什么还是被打开,胡女士说:“我看见乘务员很害怕的样子,大概司机、乘务员担心小偷对他们做出不利的动作吧。”
找警察找公交讨说法
从公交车上下来后,老郑越发觉得气愤——“怎么可以就这样放走小偷呢。”虽然财物没有丢失,只是裤子被划破,但他决定“较真”一番。当即,他拨打110报警。
老郑来到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城南派出所。该派出所值班民警表示,他们会对此进行立案调查。
该民警说,虽然公交车司乘人员有协助抓获小偷的义务,但警方也不能给予强制性处罚。不过,警方会在查实此事后通知公交公司对当事司机进行教育。
昨天下午,老郑又来到温州交运集团城市公交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18路公交车属该分公司管理。
该分公司安全科一位姓郑的副科长接待了老郑的投诉。该副科长听取老郑反映的情况后,表示立即调查此事。他说,在公交车上发生盗窃事件时,司机和乘务员有协助警方或乘客抓盗贼的义务。如果老郑反映的情况属实,他们会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对当事司机和乘务员进行处罚。
该副科长还就此事向老郑表示歉意,并称待此事调查有结果后会给老郑一个答复。
律师认为,乘客购票乘车,与公交公司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如果乘客造成损失,公交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
“较真”只为争一个理
老郑,今年50岁,旅居法国10多年。老郑说,在法国绝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一旦司机或乘务员放走了小偷,他们将面临法律的惩罚”。
他称,公交车是一个城市的窗口,小偷在公交车上偷盗是可恶,但司乘人员不该放纵此行为,要及时提醒乘客注意财物安全,更不应该放走小偷,“放走小偷就是纵容偷盗,给这扇城市窗口抹黑。”虽然这次财物没有被盗走,但放下一天的事情不办,去“较真”讨说法只为争这么一个“理”。
本报记者 黄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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