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颁布实施以来,中国人民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得到全面加强,各领域的人权保障在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上不断推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将人权事业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继续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提高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水平,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继续加强国家投诉受理中心建设
行动计划指出,中国将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不断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
行动计划提出,中国将落实信访条例,推广和完善“绿色邮政”、“网上信访”、“专线电话”、“视频接访”、“信访代理”等做法。坚持各级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加强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推广应用。继续加强国家投诉受理中心建设,构建快速高效受理群众诉求的综合平台。
行动计划指出,中国将畅通各种渠道,依法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和表达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通过多种方式与公众进行交流,了解公众意愿,征求公众意见。尊重和保障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发表意见、开展视察、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等权利。
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的表达权。企业制定和修改劳动规章制度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确保职工的利益表达渠道畅通。
此外,根据行动计划,中国将加强对新闻机构和新闻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依法保障新闻从业人员的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监督权,维护新闻机构、采编人员和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加强对儿童健康权保障
根据行动计划,我国将采取多方面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儿童健康权保障。
行动计划对2012—2015年加强保障儿童健康权设定的目标包括:不断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使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中西部城市和东部地区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中西部农村地区达到90%;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小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或者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行动计划还提出,将加强校车和校园安全管理,将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将保护儿童参与权利,将消除对女童的歧视,将逐步扩大儿童福利惠及面以及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等,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
进一步严格死刑审判和复核程序
行动计划指出,中国将进一步严格死刑审判和复核程序。完善死刑案件审理的程序,实行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
根据行动计划,死刑复核程序中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强化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死刑复核案件的法律监督。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进一步明确死刑适用标准。
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规范量刑裁量权,制定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规范量刑程序的规定,保障量刑公开、公正。
此外,行动计划指出,中国将进一步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和证人保护制度。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对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严格执行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的规定,对死刑案件的证据审查判断采用更严格的标准。
行动计划提出,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建立重大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
进一步保障被羁押人的合法权利
行动计划指出,中国将进一步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保障被羁押人的合法权利。完善监管场所被监管人死亡检察制度、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调查处理制度。
行动计划指出,中国保障被羁押人的权利和人道待遇。完善看守所管理的法律规定。逐步实行被羁押人床位制,推动看守所医疗工作社会化,使被羁押人患病得到及时治疗。
防止不必要的羁押。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然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办案机关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加强对刑事羁押期限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应当监督办案机关严格执行换押制度;落实羁押期限即将到期预警和提示告知制度、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预防和清理久押不决的案件,及时督促办案机关尽快办结羁押严重超过期限的案件。
健全被羁押人权利保障机制。严格落实被羁押人入所体检、定期体表检查、收押权利义务告知、紧急报警等制度。严格执行对犯罪嫌疑人的提讯和还押制度。完善对被羁押人的安全风险评估、心理干预、投诉调查处理以及特邀监督员巡查看守所等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被羁押人员约见派驻检察官、派驻检察官与被羁押人谈话以及检察官信箱等制度,预防并查处监管场所工作人员体罚、虐待、侮辱等侵犯被羁押人权利的行为。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行动计划指出,中国将强化对刑讯逼供的预防和救济措施,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行动计划指出,中国在刑事诉讼和执法工作中,依法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阶段应注重听取犯罪嫌疑人的申辩。有线索或者证据表明侦查活动可能存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重大违法行为的,检察人员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要求讯问的,也应当讯问。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完善听取律师意见的相关机制。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提出不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不适宜羁押、侦查活动有违法犯罪情形等书面意见及证据材料的,检察人员应当认真审查。必要时,可以当面听取律师的意见。对律师提出的意见及证据材料,应当在审查逮捕意见书中说明是否采纳的情况和理由。
逐步实施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的规范化改造。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将办案区域与其他区域物理隔离,按照办案流程设置办案区各功能室,并安装全程录音录像和视频监控系统,实时、动态监督管理执法办案全过程,防止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依法扩大缓刑制度和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适当减少监禁刑的适用,明确适用非监禁刑案件的范围。完善社区矫正法律制度,丰富社区矫正、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措施。
综合新华社电
数字
3.57亿 根据行动计划,到2015年,我国城镇职工和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将达3.57亿人。
1300万 2012—2015年,我国将通过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帮助130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900万 根据行动计划,2012—2015年,年均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
74.5 根据行动计划,到2015年,我国人均期望寿命将达到74.5岁。
20 到2015年,我国城市家庭带宽接入能力将基本达到20兆位/秒以上。
20% 到2015年,我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将达到20%左右。
制图/潘璠
人均期望寿命
74.5岁
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3.57亿人
残疾人康复
1300万人
城镇新增就业
900万人
保障性住房覆盖面
20%左右
家庭带宽接入能力
20兆位/秒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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