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年内取消公办高中择校生 禁教师有偿补课
《2012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出台
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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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要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昨日,记者从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2012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出台。《意见》明确,全省各地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业内人士分析,按学业成绩平等录取,能够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公平教育的阳光,是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故事】
过了录取线,还要交天价择校费
提起高中收择校费,40岁的郑州市民孟令智至今仍愤愤不平。
孟先生说,去年,他的孩子参加中招。孩子平时成绩在班里一直排前3名,但是中招考试第一天因发烧影响了发挥,即便如此,还是考出591分的高分(郑州中招满分为650分)。原本以为孩子能顺利进入心仪的某省级重点高中,分数线下来后,他傻了脸孩子离那所高中录取线差6分。
“咨询该高中招生办得知,孩子分数超过择校分数线6分,可以按择校生入学。”孟先生说,问了半天才明白,学校的意思是让他交1.8万元的择校费。
“仔细查询该高中招生计划,发现计划招400人,但只录取325人。其余的学生,即使过分数线,还要交高额择校费才能入学。”孟先生质疑,学校收择校费,纯属为了圈钱。
记者调查
记者查询郑州、开封、信阳等市去年中招录取情况发现,不少考生为上高中缴纳天价择校费。例如,去年郑州市区共有2.93万名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最终有1.53万名学生能够进入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就读,录取率为52.3%。公办高中资源紧缺,推高郑州择校费数额。收费最高的某省级重点高中,一个择校生收2.1万元;在一些分校,一个择校生择校费也收到6000元/年。
【新规】
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3年内将被取消
“这次下发的《意见》,最大的亮点,就是首次提出全省将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昨天上午,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备受争议的公办普通高中择校收费将在河南成为历史。
据介绍,我省首次提出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有着深刻背景。
2003年,全省下发《关于规范我省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问题的通知》,要求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认真遵守“三限”政策,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并敲定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省级重点高中每生3年不超过2.1万元,市级重点高中每生3年不超过1.5万元,一般高中每生3年不超过1万元。
今年4月份,教育部等七部委发布了《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高中阶段,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为按照国家要求尽快治理教育乱收费和规范教育收费,省教育厅、省纠风办、省监察厅等7个部门共同制定该《意见》。
具体部署
1.首先,全省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
2.在此基础上,各地要加大投入,采取有力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为防止高中择校乱收费,《意见》特意规定,严禁高中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观点】
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利于推进教育公平
省政协委员、郑州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朱诚身认为,河南省计划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利于推进教育公平。
他表示,多年来,不少高中学校一直通过收取择校费来维持正常运行。但是,这种做法一直备受争议。近几年,全省各地不断增加教育投入,使学校从筹资压力中解放出来,同时加大了对困难学校的支持力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刘社表示,做好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首先要做的是保证教育资金投入,即确保2012年如期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4%的目标。
她建议,政府部门做好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等各项教育惠民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和有效使用。
观点摘录
“河南省提出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免除择校费,实际上是为了营造良好的就学环境,让每个初中毕业生拥有更多公平受教育的机会,让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成果。这是推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朱诚身说。
【举措一】
义务教育阶段
就近入学比例不低于90%
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意见》不仅对公办普通高中择校收费做出明确规定,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作出规定。
《意见》提出,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就近入学(含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新生比例不低于当年招生人数的90%。
该负责人表示,全省严禁举办“占坑班”,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举措二】
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参与有偿补课,
一律取消当年评优、晋升等资格
《意见》提出,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不得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
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严禁公办中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凡是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奖、晋升、职称评选等资格,并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在严禁有偿补课的基础上,还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化解有偿补课的举措,指导学校和教师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从整体上减少学生对补课的依赖。”
【举措三】
进一步清理规范
我省高考加分项目
高招在即,《意见》提出多个措施,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将深入实施以信息公开为核心的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严格录取程序,坚决杜绝点招等行为。同时,还要进一步清理规范我省高考加分项目,加强对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公开特殊类型招生政策,严格规范招生程序,严密组织招生考试,严明录取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徇私舞弊案件。在高招录取时,严禁将录取行为与收费挂钩。
对于中外合作办学、民办学校的收费管理,《意见》也作出具体规定。例如,对于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坚决纠正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对于民办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收费,要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并对各项收费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此外,严禁高校冒用学历教育名义在录取体制外违规招生并收费。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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