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沟通若不力 公众担心难去除
“每发生有关食品安全的公共事件,首先是各种各样的专家和所谓"专家"出来发声,随后有关部门的官员出来讲话,内容不外乎三句话:1.没事。2.看来不像会有事。3.我们这个地方没事。公众已经听烦了,听厌了,听麻木了。”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沈建华研究员,昨天在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式上的主题演讲中直陈,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不力,是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系统中的一大短板。
信息不对称导致事件频发
据沈建华介绍,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粮农组织下属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定义,所谓“风险交流”,指的是就风险、风险相关因素在风险评估人员、风险管理者、消费者和其他感兴趣各方之间对信息和看法的互动式交流。要实现充分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既要在制订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政策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也要针对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事件和相关问题及时发布权威、准确的信息。而在现实生活中常常能感觉到的是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沈建华认为,这是导致目前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深层次原因之一。
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由质监、工商、食药监、农业以及商务等多部门负责监管,卫生部负责风险监测与评估及标准制定,由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实施综合协调。多部门综合监管体制面临最大的困境便是沟通协调与信息共享。
监管部门与生产者、销售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由于我国缺乏高效的信息披露机制,未建立食品企业产品的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企业的食品不安全信息不易被监管者获得,食品企业的违法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很低。
监管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也不对称。沈建华说,这是目前公众和媒体反应最强烈的问题。
风险交流需谨防陷入误区
沈建华指出,有时候因为食品安全官员忙于收集信息且急于做出决策,导致不能开展有效的风险交流,或者将“风险交流”看作“软任务”,可做可不做。事实上,要做好风险交流需要专门的技术和培训,还要有规划并需资源投入去实施这些规划,否则很容易陷入误区。
风险交流危机公关公众教育。教育意味着专家、机构把知识传授给公众,这是建立在“假设公众多半是不了解情况的”的判断基础上,而事实上公众可能已拥有很多相关信息。有效的交流是一个双向的信息交换过程,而不只是单向的说教。
告诉公众某种食品是安全的就此令公众放心。一种常见情况是,政府食品安全官员或工厂有关人员认为消费者“没来由地”或“没必要地”为某种风险担心,简单地保证说:“这种风险是不要紧的”或者“担心是不必要的”。这并不能使消费者减少担忧。相反的,如果消费者感觉他们的担心被如此轻易地对待,可能会更加担心。最有效的回应方式是跟消费者对话,倾听并回应他们的忧虑,实事求是地讨论有关该风险的科学数据显示的情况,包括可能具有的科学不确定性,这样才有助于使公众以恰当的态度看待该风险。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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