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仿真枪部件引来民警 厦门两枪支爱好者获刑
2012年06月12日16: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在警察“找上门”之前,阿鹰怎么也没想到,买几把仿真枪,在家里打打可乐罐,也会被判刑。日前,湖里区法院审理了两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案件的“主角”,是两名收藏了仿真枪的枪支爱好者。
邮寄仿真枪部件被查获
37岁的阿鹰是一名枪支爱好者,住在湖里区,因为喜欢玩枪,他上网买了数把仿真枪在家中玩,还加入了枪支爱好者的交流群。
一天,在群里交流的时候,外地的一名爱好者在群里说,自己一把仿真枪的一个部件坏了。阿鹰想到自己一把已经坏了的仿真枪的那个部件正好是好的,就“热心”地提出把这个部件寄给对方。
今年2月23日,阿鹰就将这个部件邮寄给那名在北京的爱好者。24日,这个部件就被厦门航空公司货站安检员查获了。
随后,警方找到了阿鹰,阿鹰主动上交了他家里的另外3支仿真枪,还有12个弹夹。阿鹰说,他并没有带仿真枪出门,只是在家里打打可乐罐而已。经鉴定,其中两支仿真枪是以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
不知持有枪支会被处刑罚
湖里区法院日前审理了阿鹰的案件,法院指出,阿鹰非法持有以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军用枪支两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同时,考虑到他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及有悔罪表现,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最近因为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湖里区法院判刑的还有阿伟,阿伟也是一名枪支爱好者。警方查获,阿伟于2010年下半年通过网络非法购买并持有4支仿真枪支。经鉴定,其中3支仿真枪支是以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去年7月6日,阿伟被民警抓获。为此,阿伟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这两起案件的办案法官指出,阿伟和阿鹰的案件有共性,两人都是枪支爱好者,持有的仿真枪都是网购的,并且都不知道持有仿真枪会被处刑罚。
法官提醒
持有仿真枪也可能构成犯罪
湖里区法院的法官提醒市民,尤其是枪支爱好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便可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
也就是说,如果仿真枪达到了枪支标准,持有2支以上者就构成犯罪,持有者可能被处刑罚。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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