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年仅22岁的胡某帮“朋友”讨债时,杀害了两个无辜生命。之后,其改名换姓逃亡12年之久。
6月12日,34岁的胡某在法警的押解下,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受害人家属没有到庭旁听。
公诉人指控,2000年7月中旬,胡某通过朋友杜某(已判刑)认识了贾某(已判刑),贾某说自己受雇向某公司经理索要26万元货款,但多次讨要无果,希望杜某和胡某可以帮自己讨要。随后贾某、胡某和其妻子、杜某等4人乘火车来到乌鲁木齐。
同年7月24日,胡某等四人来到幸福花园的债主家中,胡某妻子将门敲开后,其余3人携匕首、胶带等作案工具闯入房中。几人用匕首将债主27岁的妻子及49岁的岳母胸、腹、颈部连捅数刀,致使二人颈部动脉、静脉横断,大出血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几人抢走了价值共计9750元的手机两部。
作案后,胡某与同犯迅速逃离,在其他从犯落网后的12年中,胡某并未主动投案自首。2011年8月,胡某在西安落网。
胡某称,在多年的逃亡中,自己很悔恨当年的行为。
庭审结束时,胡某说,自己上有年迈母亲,下有一对年幼子女,如果法律能给自己一次机会,他一定好好补偿受害人家属。“如果法律最后判决结束我的生命,我也没有怨言。”
庭审中,胡某年迈的母亲当场晕厥。休庭时,在胡某家属请求下,法官准许胡某与其母亲和妻子在法警监督下远距离对话。胡某当场跪在地上,不停磕头哭着嘱咐家人“要好好活着”。
法庭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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