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其他村委干部大肆侵吞集体财产,结果东窗事发,触犯刑律而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昨日,记者从内江市隆昌县公安局得知,6月12日,犯罪嫌疑人贺全良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内江市隆昌县公安局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今年5月初,隆昌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隆昌县双凤镇七里村委干部私分集体财产窝案展开调查,结果在侦查中很快发现七里村委原支部书记贺全良有职务侵占的重大嫌疑。5月9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贺全良正式立案侦查。5月22日,贺全良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5月23日,贺全良被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的刑事措施。
记者了解到,今年66岁的贺全良是隆昌县双凤镇七里村人,于1978年至2007年担任隆昌县双凤镇七里村支部书记,并担任村级财务出纳职务,一手掌管着村集体资金。2000年11月至2007年7月期间,贺全良等人利用在双凤镇七里村任村委干部职务之便,采取重复报账等方法,侵吞村集体财产2.7万余元。
案发后,贺全良已经退还全部赃款13430元,目前,该案按司法程序正在作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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