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校车安全不只是下达整改通知书
濮阳市开发区开州路办事处豆村集幼儿园车辆燃烧致4名幼儿死亡事故原因查明:高温过热的三元催化器和消声器引起麦秸燃烧。据查,发生燃烧的车辆于2010年12月购置,2011年9月私自加装气罐。2011年12月,市交警部门和开发区教育部门联合开展校车安全大排查,对该车下达了整改通知。但至事发时,该车仍在违规使用。(据2012年6月13日 中国广播网)
又是一起令人触目惊心的校车事故。尽管每起校车事故都各不相同,但导致事故的原因总是惊人般相似:安全意识缺乏、监管不力、违章驾驶、车辆超员、私自改装车辆,等等。从表面上看,这起事故似乎“例外”,该车陷入一铺满麦秸的胡同前进和后退均都受阻,就在司机清理车底麦秸时,因高温过热的三元催化器和消声器引燃麦秸,惨剧发生。
而一旦深入到这起“麦秸惹的祸”背后,人们又看到了以往校车事故的诸多影子:非法办学机构,违章运行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私自改装车辆、车辆严重超员、教育和交警部门监管不力。那么,全国类似的校车到底还有多少辆,校车惨剧为什么总是屡禁不止,一次次地刺痛国人的心?
深究这起事故的根源,最主要的还是“人为之祸”。据报道透露,2011年12月,在濮阳市交警部门和开发区教育部门联合开展的校车安全大排查中,曾对该车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但至事发时,该车仍在违规使用。这辆校车太牛了,你下你的通知,我搞我的运营,压根儿就没理这个茬儿,把责令整改通知当成了耳旁风。
这就让人纳闷了:面对管理部门的“整改令”,这辆校车竟能如此我行我素,毫不在乎,谁给他这么大的胆量?答案并不复杂,无非就是人。一是监管人员出于某种原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在私下保护与怂恿;二是幼儿园园长本身就在从事非法经营,让她做“讲安全、抓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不现实;三是驾驶员长期违法驾车,超载拉人,而且眼瞅着路面上约70公分厚的麦秸,尽管底盘较低但仍然往上硬冲,安全常识匮乏得可怜。监管人员失之于管,幼儿园园长失之于教,驾驶员自己失之于束,你让这辆校车不出事故,那也就奇了怪了。
就在4月10日,国务院发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要求幼儿以就近入园为原则,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当使用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遵守本条例校车安全管理的规定。现在看来,这条规定对濮阳市开发区开州路办事处豆村集幼儿园就是一纸空文,形同虚设。
“高压线”不带电,自有撞线的人。确保校车安全运营,需要有法可依,更需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有令就行,有禁就止,令行禁止,决不允许“你说你的,我干我的”,甚至是欺上瞒下,阳奉阴违。
由此不禁联想到前国家工信部长李毅中。2007年11月,时任安监总局局长的李毅中率领国务院安委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督查组到各地进行安全督查,每到一地他总是首先深入安全生产第一线,同班组工人进行面对面的接触。通过认真看、详细查、严肃问,查隐患、摸实情、探实底,发现了一些安全隐患。当他发现黑煤集团东风煤矿“11.27”事故责任人仍逍遥法外时,非常愤怒地质疑道:“11.27”事故发生快两年了,移送司法机关的10多名责任人,为何还没有得到处理?(据2007年11月24日《新京报》)。当松原市政府汇报松原石化公司干气综合利用装置项目符合“三同时”,他当即指出该项目是“先上车后买票”。因为按照一般规律,这个工程最快也得用一年工期。“我就不信你了,三个月能建成这样?别糊弄我!这是说假话!”(据2007年11月24日《工人日报》)。李毅中能够发现安全隐患并坚决予以揭露,因为他是安全生产的专家,下级别想糊弄他。而更为关键的是,他具有强烈的较真精神,眼睛里揉不进沙子。正是他心明眼亮,洞察秋毫,疾恶如仇,高度负责,才成为遏制事故隐患的“煞神”。
抓校车安全是一项循环往复的经常性工作,法规出台了,文件下发了,会议开过了,检查过了,都只是落实的具体行动,仅仅是落实的开始。就像对待豆村集幼儿园的违章车辆,相关部门不能扔下整改通知就了事,大量的工作还在开出通知之后,需要面对面、脚跟脚地盯着抓落实。特别是要直面问题,勇于碰硬较真,直到问题彻底解决。至少还要搞几个回合的“回头看”或者“杀回马枪”,没有这一手不行。
目前,相关管理部门有必要采取暗访方式,不提前打招呼,也不在受单位吃住,随时对路上运营的校车进行突击性抽检,发现问题,严肃处理。这样,校车条例才能硬起来,安全工作才能实起来。(文/徐云鹏)
作者:徐云鹏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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