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电影时您是否有这样的习惯,将外套、背包放在旁边的空位上?盗贼林某就是利用人们的松懈在电影院里屡屡作案,林某最早一次盗窃可以追溯到1992年,但他这“一招鲜”没能吃遍天,这位年逾五十的“电影院大盗”,昨天在东城法院受审,将第四次栽在电影院盗窃之上。
一场电影偷了三人
昨天上午,51岁的林某身穿皇马队服走进法庭,不过依然掩不住他的苍老之态,可能是多次判刑,他的神情颇为淡漠(见图)。检方指控,今年年1月12日16时许,林某在崇文门搜秀影城1号厅内,先后盗窃被害人李某、秦某等三人人民币共计2870元,后被民警抓获,根据其供述,又查实三起在新东安影城、国瑞城百老汇影院等盗窃的事实。
庭审时,林某对于在华星影城盗窃2000余元现金和华星影城贵宾卡,以及在新东安影城盗窃1800元和加油卡予以否认,辩称自己是在搜秀影城遇到两个小姑娘,从她们手中以1100元的价格买到的贵宾卡和加油卡。但是公诉人很快便拆穿了林某的谎言。
在庭审最后,林某请求法官再给他一次机会,“我家里还有三个孩子要养活,这次也是没办法才来偷东西。”林某说,孩子要上学,他因此重操老本行。法官将择日宣判。
一招用了二十年
翻看林某的履历,他除了因故意伤害、盗窃有过两次获罪服刑经历外,还先后三次在京盗窃,而且都是在电影院里实施。林某使用这一方法最早是在1992年7月,在西单剧场观看电影时偷盗事主小手包,内有一条价值1580元、15.8克的金项链,710元人民币和200元外汇兑换券,林某为此获刑三年半。此后林某并未吸取教训,于1999年和2009年再次在展览馆剧场和搜秀影城内作案,手法如出一辙。林某可谓是一招使了20年。
这次在搜秀影城中被盗的大学生小李说,当天她正在和男朋友看电影,发现林某坐在她左侧放大衣和背包的座位旁,大约一小时后,林某假装打电话离开。实际上林某并未真的离去,出去五分钟后返回又搜寻到新目标,又是靠边坐下,摸索大衣兜或背包,得手后假装打电话离去。“电影院里光线暗,人们的注意力都在看电影,好下手。”林某说,他看到有对男女青年在亲热,过去偷了就走,没被发现。现金林某花了,而他看上的钱包、iPhone手机则留着自用,被抓后一并被警方发还失主。
林某说话像含个热茄子,含混不清,他的这个特点也让一些事主误会,事主陈先生向警方提供线索时称,小偷说汉语不流利,可能是个韩国人。
探访:
电影院存包服务空白
昨天,记者在搜秀影城外随机询问了20多位来看电影的观众如何放置自己的背包或外套。很多观众的答复是,如果旁边座位空着,就会放到空位上,“夏天还好,冬天的大衣都放在旁边,要不抱着太麻烦了,影响观影效果”。而对于有小偷专门偷电影院的消息,有的观众觉得挺奇怪,“到电影院里来偷东西?那不还得买门票,成本也不小啊!”观众白先生说,电影票不便宜,他觉得来看电影的人不会干偷鸡摸狗的事,所以每次都比较放心地把大衣背包放在一边,没去想会被盗。
也有观众警惕意识较高,观众王先生就说,他每次都把钱包、手机放身上,以免看得入戏丢了东西。王先生认为,电影院应该提供一些存包、存衣服的地方。对此,记者走访了华星影城双井店、搜秀影城等多家电影院,得到的答复都是没有存包服务。
晨报首席记者 王彬 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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