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5日电 综合报道,于5月25日实施的IPO新规“网下配售比例不低于50%,取消3个月限售期”,运行已半月有余。半月来共有21只新股上市交易,其中12只新股在上市首日破发。
IPO“全流通”实施立竿见影 新股频频破发 IPO“全流通”规则实施后,上市的21只新股超半数破发,破发比例超50%,其抑制炒新的能量可见一斑,对比新政实施前新股破发数据,这一点体现的尤为明显。
从4月25日到IPO“全流通”实施前夕,共计21只新股上市交易,仅日出东方、奥康国际和东江环保3只新股在上市首日破发,破发比例仅为14%。
而从2012年初到IPO“全流通”实施前夕,共计78只新股上市交易,其中16只新股上市首日破发,破发比例则为20%。
有分析人士指出,IPO新政实施意味着新股发行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将在客观上加大新股的首日供应量,从而对遏制新股首日被盲目爆炒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炒新获利空间日渐缩小 3日内7新股5只破发 新华网称,沪深交易所分别在今年3月上旬发布了相关炒新新规,其规定发布后至今,新股上市的“赚钱效应”越来越小。尤其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中,取消了网下申购新股的机构投资者3个月的限售期,大面积地造成了新股上市首日的破发。
6月12日上市交易的5只新股,除宏大爆破上涨外,其余4只均告破发。百隆东方和华东重机更是下跌超9%,跌幅赶超6月11日破发新股中国汽研的跌幅7.56%。
6月13日,凯利泰和中颖电子两只新股上市,其中中颖电子破发,下跌3.68%。
新股频频破发,明显拉低了6月以来新股上市首日较发行价的日均涨幅,截至目前,6月上市的16只新股,其首日均涨幅仅为7%。
老股转让实施细则正在研究制定 对炒新有约束作用 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主任刘春旭6月12日在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时表示,我国经过股权分置改革也具备了推动老股转让的制度基础。证监会推动老股转让的改革措施市场关注度高,目前正在研究制定老股转让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4月28日正式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了部分老股向网下机构投资的转让相关措施。
刘春旭表示,在《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时,部分投资者甚至建议新股上市即全部流通,取消限售期。境外成熟市场都有老股转让这一机制。我国经过股权分置改革,也具备了推动老股转让的制度基础。
证监会推出老股转让措施的主要考虑:一是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数量,缓解单只股票上市时可交易份额偏少的状况;二是推动老股东转让股票可以对买方报高价形成约束,进一步促进买、卖双方充分博弈;三是缓解股票上市后,老股集中解禁对二级市场的影响。目的都是促进新股合理定价。
我们不难看出,如果老股转让实施细则制定并获准施行,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新股上市时有望增加公司首日可流通股数量,这对炒新产生一定的约束作用,促进新股合理定价。
深交所再出抑制炒新举措 14种情形被认定为异常交易 6月11日,深交所正式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以下简称《监控指引》)。该指引是深交所为全面落实证监会《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抑制新股炒作出台的又一新举措。
《监控指引》明确了新股上市初期(即新股上市之日起10个交易日,包括新股上市首日及后续交易期间)异常交易行为的种类和量化的认定标准。其中,新股上市首日具体有6种情形,后续交易期间有8种。涵盖虚假申报、高价申报、连续申报、大额申报、多个账户集中申报、涨停申报及封涨停等涉嫌影响新股价格的多种异常交易行为。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之一,《监控指引》是深交所进一步提高监管透明度,实施精确监管的探索和尝试。(中新网证券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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