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法修订草案将交人大首审
2012年06月15日08: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历时3年,《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修订工作终将再迈出一大步。据新华社消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将于6月26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将首次审议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
“具体日期是安排在6月25日做修订说明。但此次只是一审,需等待三审通过后方可正式出台。”权威人士对媒体透露。
据了解,本次《基金法》的修订的亮点之一,是将私募基金纳入管理范围。修订草案稿总则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运用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
据了解,《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稿对“证券投资”一词进行了扩展性的创新界定:所称证券投资,包括买卖未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以及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本报讯(记者吴倩)
作者:吴倩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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