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须自费陪吃学生营养餐
据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记者 吴晶)继国务院下发专项文件后,教育部等15部门近日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用一系列配套文件“打包”的形式强化学生营养餐规范管理。
实施细则总计8章39条,重点对食品安全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和食堂建设管理等主要方面提出了要求。
根据实施细则,县级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制订实施方案和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建设、改造学校食堂(伙房),制订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
实施细则从工作机制、供餐内容与模式、食堂建设和管理、食品质量与安全、资金使用与管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方面都提出具体要求。如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和有关企业(个人)之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评估;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
又讯 据京华时报报道,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规定,学生“营养餐”应以肉蛋奶为主要供餐内容,供餐模式应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学校负责人应陪餐,餐费自理。
不得以保健品替代肉蛋奶
实施细则要求,试点县和学校应结合学生营养状况,根据专家组制定的膳食营养指南或带量食谱,选择肉、蛋、奶和其他营养价值较高的食品作为主要供餐内容,建立定时、定量供给制度,保证学生充足的能量和营养摄入。
供餐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营养要求,确保食品新鲜安全。供餐食品特别是加餐应以提供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食物为主,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
学校食堂供餐是最好模式
目前学生“营养餐”供餐模式主要有三种: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家庭(个人)托餐。学校食堂供餐是营养改善计划的主要供餐模式,也是现阶段最好的模式。细则要求,试点地区应加快学校食堂(伙房)建设与改造,在一定过渡期内,要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
实行供餐准入和退出机制
细则中有一个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该办法提出,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餐费自理。建立由学生、家长、教师等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其次是实行供餐准入和退出机制。无论哪种供餐模式,都要实行严格的准入机制。同时,企业(单位)供餐、家庭(个人)托餐等校外供餐若出现下列4种情形之一者必须退出:餐饮服务许可证被吊销或注销;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作者:吴晶 (来源:新民晚报)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