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存权钱交易 遏制腐败需实现公开透明运作
2012年06月15日15:45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近日发表题为《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10个方面腐败问题,不断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文章,其中指出,要严肃查处征地拆迁中的腐败问题。贺国强表示,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所增多,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因暴力征地拆迁造成人员伤亡等恶性事件,社会影响十分恶劣。贺国强强调,今后,要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严肃查处以暴力、威胁和断水电等非法手段强制征地拆迁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国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和标准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案件,严肃查处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坚决遏制征地拆迁中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势头。
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之征地拆迁腐败
“人为因素太大了。”谈起一年前的那场“拆迁”大战,已经置换到一套大三居的北京市民李雪的声调突然一下子升高了许多,“拆迁政策变来变去,今天是根据拆迁房屋面积补偿,明天又根据房本补偿,我当时就感觉自己的命运是捏在了拆迁办的人手里。”
在李雪看来,像自己这种“横不起来混不起来”的拆迁户,要想稍微多拿一点拆迁补偿或者只是公平地得到拆迁补偿,最“保险”的方法就是“分点好处给那些有"生杀大权"的官员”。
“说实话,关于征地拆迁的各种制度政策一直在出台,我们老百姓也是看在眼里的。但是要想真正治理,不仅要看"上面"的决心,"下面"的执行也是至关重要啊。”说到这里,李雪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讲话中就针对征地拆迁中的腐败问题给出了明确态度要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严肃查处以暴力、威胁和断水电等非法手段强制征地拆迁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国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和标准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案件,严肃查处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坚决遏制征地拆迁中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势头。
一个家庭的两次无奈“行贿”
“说实话,要是按照法律来说,我们也算是行贿者,而且属于多次行贿。”坐在自己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这套大三居里,李雪一家人向记者谈起了经历的两次拆迁经历。
“第一次是1998年左右,李雪还在上小学,我们还是和其他两户人家合住在一套四居室里。”李雪的母亲杨丽对记者说,“后来这套房子由于老旧要进行拆迁,我们就有了第一次改善住房条件的机会。”
“整个拆迁过程有一个核心人物郑主任,谁家能置换到什么样的房子都由她作主,所以当时她的办公室甚至家里都可以说是门庭若市。”对于十几年前的往事,杨丽表示仍然记忆犹新,“因为那个郑主任权太大了。”
“以当时的住房,我们是可以置换成一套独立单元房的,所以开始我认为公平分配就好了。但当我看到不符合条件的郑主任司机直接置换到了一套三居室,我就知道不能坐以待毙了。”杨丽说。
“我们这种普通老百姓也不懂怎么做,第一次去"拜访"郑主任就带了些水果,结果被人家客客气气地给送了出来。”杨丽说,第二次,她和丈夫带去了5000元现金。
“但那个郑主任太黑了。”杨丽忿忿地说,“5000元!那是我们夫妻俩几个月的工资,但郑主任收了钱之后,仍旧推三阻四不尽力,没办法,我们又送去了5000元。”
1万元终于为李雪一家人换来了一套独立的单元房。
“后来,那个郑主任由于收钱太多但不给人家办事,被举报了。现在不知道放出来没有。”杨丽说,也许自己算是这种腐败行为的“受益者”。
不过,杨丽怎么也想不到,在十几年后,一家人需要再次以贿赂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
“这次是我母亲留下的一间平房拆迁,因为地理位置在市中心,所以补偿条件很优厚。”杨丽告诉记者,“不过,这次的拆迁"大战"可比第一次要惨烈多了,各户人家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不再是只围攻一个核心人物。”
李雪向记者介绍说,有人在拆迁调查前就办理三套房本,有人提前加盖房屋,“而这些都必须提前获取拆迁的政策信息,那么又是谁向这些拆迁户提供了内部信息。据我了解,不止拆迁办的人,就连能够了解信息的一些基层单位也会来分拆迁户的"一杯羹"”。
“为了不被欺负,我们这种老实人,只能和拆迁官员套近乎,而套近乎的方法也只能是送钱。”李雪说。
当记者追问“送钱”的细节时,李雪摇了摇头,说:“既然房子已经到手了,分点好处给人家,又能怎样?”
征地拆迁四大环节易发腐败
“我们没有时间精力耗,也没有勇气做"钉子户",那么在目前这样一个征地拆迁政策不透明的情况下,老实人要想不吃亏,只能找关系,送钱。”采访结束后,一直没有说话的李雪的父亲幽幽地说了这样一句话。
“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是征地拆迁中的惯用犯罪手法。”曾办理过此类案件的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永超说。
“在房屋拆迁中,由于大多数情况下拆迁办与拆迁公司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拆迁工作人员往往从拆迁调查、房屋丈量到拆迁安置补偿全方位参与。这样一来,拆迁工作人员就成了香饽饽。有的被拆迁户为了能虚增拆迁面积以多得补偿款或多得一套住房,就会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向拆迁工作人员行贿。”张永超说,有的被拆迁户为将自建房、违建房变更为合法住房,也会不惜花费重金向拆迁工作人员行贿。一些拆迁工作人员也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贿赂,放弃职责,滥用审核、审批权,成了骗取巨额国家补偿款的帮凶。
此外,根据一线检察官介绍,征地拆迁中还蕴藏着另外三大腐败高发环节。
首先是,虚构征地拆迁补偿项目贪污补偿款。
“主要表现为虚报田亩数、虚构土地附着物、虚列农户或房屋权属人、虚增拆迁面积、伪造补偿发放表、冒名领取补偿金等。”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予洛介绍说。
其次是,隐瞒实际补偿标准暗中“吃差价”。
据张予洛介绍说,有的村干部在与相关单位协商补偿款的过程中,打着为村民谋利益的幌子,全力“杀价”,擅自在与征地单位协商时提高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暗中“吃差价”。
此外,还有一种“拆托”行为值得引起社会的关注。
“拆托”是近年来伴随城市大规模拆迁改造出现的一个新群体,一般以拆迁户“代表”或“代理人”的名义出现,在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和拆迁户间进行周旋,为权钱交易穿针引线,自己也从中获利。目前,各地拆迁工作多数采取“谈一户、签一户、走一户、拆一户”的方式推进,很多拆迁户对政策怎么实施、怎么落实不清楚,为“拆托”活动留下暗箱操作空间,严重扰乱了征地拆迁的正常工作秩序,坑害国家和群众利益。
“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潜藏有巨大的经济利益,所以成了腐败的高发领域。”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研究员王敬波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此次贺国强在讲话中将征地拆迁中的腐败问题明确放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进行强调,说明征地拆迁问题事关基层群众切身的生活,也是和地方政府的行政能力密切相关的,“所以在这样一个重大财产利益的领域中,如果多发腐败现象,是一种严重的腐败行为,不仅直接威胁到执政党的地位和威信,而且影响到整个政府的形象”。
“不透明”给有关人员可乘之机
在整个采访中,“不透明”、“因人而异”、“人为因素”等词汇屡屡出现在李雪一家人的话语中。
对此,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雷蜜向记者分析说,征地拆迁腐败与工作不透明和财务管理混乱有直接关系,“工作不透明表现在村务公开和政务公开不彻底,拆迁政策、补偿标准公布不及时,信息沟通渠道不通畅,操作程序不够严密,审批权限太集中等诸多方面”。
此外,雷蜜尤其强调说,对于职务较低又有一定实权的关键岗位,往往缺乏监督制约机制,“例如房屋拆除合同应在经办人拟定后,经三级审批方能确定。但实际上,审核人并不具备条件对合同实际内容作详尽审核,有的拆迁从对申请资料的审核到对实地的测量调查,直至最后的批准均由一人操办,没有其他岗位人员对审批过程进行监督,监督不到位给有关人员可乘之机”。
对此,王敬波建议说,遏制征地拆迁中的腐败问题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征地拆迁本身的公开和透明问题,“从根本上制约征地拆迁腐败问题的重要手段,就是公开和透明。在行政法规当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征地的标准、拆迁补偿的标准,应该是非常明确公开进行的。保证透明化的运作,就能减少腐败”。
“同时,征地款项发放等环节要遵循严格的程序标准,避免在这个过程中,款项层层截留,因为层层截留为腐败现象提供了土壤。在征地款项的发放中,实际上可以通过程序的设计来避免这种层层截留,比如设立专用账号独立账户,由征地的政府直接发放,避免中间的环节截留。”王敬波说。(记者赵丽 通讯员张胜利)
作者:赵丽 张胜利 (来源:法制日报)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