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区县政府绩效考核细则 32要点考核绩效
2012年06月16日03: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市政府近日召开专题会议,讨论通过了《北京市“十二五”期间区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细化了区县政府的绩效考核指标,本市今年将从32个要点入手为区县政府排名。
据了解,这是本市自去年6月成为考核政府绩效的试点地区以来,第二次出台相关意见。去年10月中旬,市政府对外公布《关于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
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详细地部署了政府绩效管理的工作要点,根据实施意见,本市将对区县政府施行绩效管理,从战略绩效、行政效能、服务效果和创新发展4个方面分32项要点评价政府工作。市政府办公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到当前试点工作实际,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并非大而全,个别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纳入。
本市将做好绩效考核的协调工作,使年度绩效任务指标与地区发展规划约束性指标和党委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等相衔接,今年年底,将统一组织区县政府绩效管理考评工作,市政府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对各区县政府相关工作进行单独考核评价。
>>链接·如何评价
区县政府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包括战略绩效、行政效能、服务效果和创新发展4个方面,共有10个评价维度、22个评价层面,分32项评价要点。
战略绩效设置了民生改善、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绿色生态4个维度;行政效能设置了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和高效行政3个维度。
以“民生改善”为例,包括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就业水平、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卫生、药品安全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与配租配售等7个评价要点,考评内容十分具体。另外,评价体系还设立了加分项和扣分项,对年度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工作进行加分,对发生行政问责等情况的进行倒扣分。
考评分区县自评、外部评价、年度检查、专项考评、结果反馈和申诉处理等步骤。最后,考评结果将提交市委,作为对区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记者孙乾)
作者:孙乾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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