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头骨考古全由旅游公司出资 负责人否认造假
2012年06月16日08:39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高龙
6月3—5日,23名考古、历史、神话、民俗学等专家,在山西吉县举行人祖山考古文化旅游鉴评听证会。新闻通稿《我县人祖山考古发现6200年前“皇帝遗骨”》中得出结论:吉县人祖庙是中国目前发现的最早祭祀女娲的考古遗迹,从该县人祖山发现的成人头骨“可能属于传说中史前‘三皇时代’的‘娲皇’遗骨”,“所以这个遗骨,无疑是明朝人认为的‘娲皇’遗骨。”近日围绕头盖骨的争议就从这几个判断产生。
相关旅游公司针对记者采访,否认考古结论造假和收买专家的说法。目前明确的是,此次考古经费全部来自于人祖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负责人否认结论造假
新闻通稿称,上述结论是根据北京大学C 14测年为6200年前的测定结论和明代当地人的墨书题记得出。
对于语气肯定的“明朝人认为的‘娲皇’遗骨”这一判断,新闻通稿的判断依据是,1984年,发现头骨的娲皇宫遭人破坏时,女娲塑像下就发现了遗骨,包着黄绫,盛在木函中。木函墨书写道:“大明正德十五年,天火烧了金山寺,皇帝遗骨流在此,十六年上梁立木。……皇帝遗骨先人流下。”而此处的“皇帝遗骨”就是明代人认同并崇拜的“娲皇”遗骨。
近日,人祖山开发指挥部文化部负责人冯彦山针对外界质疑的几个问题,回答了记者的问题。冯彦山称“(以前发布的新闻稿是)有缺陷的新闻稿。发现头骨后,我们就联想,或许它是某一个女娲的头骨,末代女娲的头骨,或者是某个母系氏族首领的头骨。但当天现场没有一个专家说这个头骨是女娲头骨。造假之说是无稽之谈。”冯彦山同时称,“这两块骨头价值巨大,毋庸置疑。在女娲塑像底下发现骨头,这种形制目前是独一无二的,是一大亮点。”
旅游公司纳入旅游规划
对于人祖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参与考古,商业开发和考古融为一体,引起外界巨大质疑。对此,冯彦山称,“吉县比较贫穷,私人投资开发景区,这是县上旅游开发棋盘里面的一颗棋子。公司旅游开发和考古研究,有些问题上分得很清楚,有些问题上分不清楚。吉县文化旅游‘十二五’规划,由人祖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很多项目分不开。我们在心理上尊重专家,说是收买专家,请拿出证据来。”
记者在《吉县文化旅游“十二五”规划》中看到,该规划明确写着,“支持洪洞舜风煤业公司投资7 .2亿元进行人祖山开发,同时,吸收其他社会资本,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人祖山开发模式。”
2011年春,洪洞舜风煤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耿世文斥资5亿元人民币开发人祖山,迅即成立了“人祖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及“人祖山开发指挥部”,成了人祖山旅游开发最主要的投资者和执行者。随后,吉县县委县政府与人祖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开发人祖山景区的合同。
考古出资均来自旅游公司
人祖山开发指挥部总指挥郑中午告诉南都记者,耿世文了解文化,研究过周易,是山西周易学会会员。在签订开发合同前的2010年9月至2011年3月,耿世文曾花费数目不小的资金在人祖山进行调查。
耿世文现年60岁,之前在乡宁一中和乡宁二中教中学语文长达20年。2000年前后,耿世文注册成立洪洞舜风煤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后来,耿世文又整合煤炭公司资金,投资铝矿和洗煤厂。此次投资人祖山旅游开发,是耿世文今后投资的主要方向。知情者说,耿世文开发人祖山做了长期打算,准备20年回收投资,用十年时间搞景区基本建设。根据预算,5亿资金只是先期投入,最终投资会追加到9.8亿元。
根据6月3日举行的“人祖山考古文化旅游开发鉴评听证会”的《人祖庙保护与开发工作汇报》,去年8月13日至10月9日,临汾市文物局考古工作站、吉县文广新局文物管理所和人祖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文物部组成工作队,对人祖庙历来形成的建筑堆积进行清理工作。有争议的人头骨就是此次考古中挖出。而此次考古工作的出资人就是人祖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一位知情者告诉南都记者,考古工作包括出版书、论文,请专家论证、拜访专家等费用,共花了“百八十万”,全部来自于人祖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南都记者高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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