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之子连胜文遭枪击案进入二审程序,6月15日首度开庭。
该案发生在2010年11月26日晚,连胜文在新北市为一名议员参选人助选时,遭到林正伟近距离枪击,子弹贯穿连胜文脸颊后射入台下民众黄运圣头部,造成后者身亡。
2011年1月,板桥地方检察署在侦查终结后,对林正伟以涉嫌杀人等罪提起公诉并求处死刑。其后,板桥地方法院历经一年多的审理,于今年5月以杀人未遂等罪判处林正伟有期徒刑24年。
该案上诉至台湾“高等法院”后,于6月15日首度开庭。据了解,公诉检察官在庭讯中指出,被告林正伟所犯应为杀人既遂等罪,应判处极刑。林正伟则仍然坚称自己的目标不是连胜文,属“误击”。法官表示,被告林正伟仍不肯明讲,无助厘清案情,下次开庭将传唤连胜文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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