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各地“小升初”陆续进入考试录取阶段。为遏制择校乱收费,国家有关部门今年以来陆续出台禁令,内蒙古、江苏等10多个省、区近期也相应出台严规。
然而,记者在北京、内蒙古等地调查发现,由于择校收费私下进行,似乎形成一条灰色链条,因而禁令严规遭遇执行难。
一边下禁令,一边在收费
今年1月,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禁止以捐资助学、办“占坑班”、招收特长生等任何名义收取择校费。4月,国家有关部门又出台《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5月底,江苏省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贯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意见,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向跨区域入学的学生收取择校费、赞助费。
6月初,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下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工作方案》,责令今年已收取择校费的学校于9月1日前要把钱退还给学生家长。
但重重禁令似乎未能遏制一些学校择校收费的惯性。内蒙古两位家长上周顶着“禁令”找到“学托”交了择校费,其中包头市一实验小学1.5万元,呼和浩特市一中学分校1.8万元。此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先锋路小学收每名择校生1万元择校费,却未开任何收据被当地媒体曝光,目前自治区教育厅已责令相关部门处理纠正此事。
“没人、没钱,连片区内的学校都保证不了,真是愁死人!”内蒙古包头市的王莉女士说,因为学区内的一所重点中学每年都要招收大批“择校生”,下半年要升初中的儿子恐怕会被“电脑配位”到离家较远的学校去上学。令她疑惑的是,“学区内”学生到底有多少,有关部门从来不公布。
一些热点学校甚至对择校收费“明码标价”。南京一家事业单位的丁先生告诉记者,不久前,女儿参加了一所热点外国语小学的面试,成绩为B-。负责招生的老师说,由于报名学生太多,学校的招生政策是,A+保证录取,收费9000元;A-和B+择优录取,收费1.5万元;B-和C原则上不录取,除非有“过硬的条子”,收费3万元。
私下对公开,禁令执行难
记者在江苏、内蒙古等地走访发现,在国家、地方的重重禁令下,择校收费更加隐蔽,查处难度增大。
呼和浩特市一位长期从事择校中介的“学托”告诉记者,以前,择校费走学校账户,教育部门和学校按比例分成。如今,“上面管得越来越严”,学校收择校费根本不开发票,一般由学校指定的单位或企业收取,学校账目上根本不显示,一般性的财务审计也难以查出问题。
在一些校长看来,教育资源不均衡引发的过度择校是禁令执行难的根本原因。南京市一所初中校长说,学校每年收300多个学生,可报名的有1000人左右,现在不让举办各类与升学挂钩的培训、考试,怎么选拔人才?只能凭“条子”和收费。“如果不收择校费,光凭条子,不是更不公平吗!”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曹轶明说,国家出台治理择校乱收费的法律法规很多,但从教育部到各省份教育厅都未设专职执法机构。而审计部门对学校进行审计时,只审计有账目的内容,“择校费”这种隐蔽收费行为“无账可查”。
南京一位家长说,虽然相关部门出台了很多禁令,但至今还没有听说过哪个校长因为收择校费而被严肃处理,“治理择校乱收费要动真格,不能总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破解执行难,先把账公开
一些教育界人士认为,光凭一纸禁令难以遏制择校乱收费顽疾,相关部门应出台违规惩罚措施和配套执法机制,对顶风收取择校费的学校“动真格”。同时,公开学校收费账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长远来看,各地还应把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从根子上消除过度择校现象。
在南京家长李锐看来,治理择校乱收费最好的办法是公开透明。学校公开择校费的来源、去向,社会才能更好进行监督,“现在的问题是每个学校的巨额择校费流向何处,谁都说不清楚!更谈不上规范、监管了!”
“十条禁令抵不上一条惩罚措施。”南京市中小学生学习力培训中心主任谷力说,各项禁令往往强调“不准”,却没有出台配套的惩罚措施,自然难以起到监管和约束的作用。在执行中,一些热点学校借力行政资源形成“保护伞”,查处难度增大。
内蒙古教育学会研究员刘波认为,择校乱收费背后有很多推手,而望子成龙的家长无意识中加剧了这一乱象,“很多家长不顾孩子实际情况,一味追求名校,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择校热,推高了择校费。”
南京师范大学教科院副教授殷飞表示,要从根本上遏制择校乱收费,必须真正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如教师、校长定期轮岗流动,热点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等,这些举措对促进教育均衡起到了积极作用。
“关键是看政府和相关部门有没有下定决心,真正把教育均衡作为大事来抓!”业内人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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