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河南淮阳的爆炸现场,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排爆专家李春伟和几名警察正在处理现存未引爆的爆竹,并运往安全区域集中销毁。中新社发 王中举 摄
中新社周口6月19日电(记者 李贵刚 齐永)造成7人遇难、12人受伤的河南省淮阳县鲁台镇东屯烟花爆竹厂爆炸事故原因已经查明,系该厂工人在搬运花炮过程中违规操作引起爆炸。截至目前,尚有2名人员未脱离生命危险。
6月18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河南省淮阳县鲁台镇东屯烟花爆竹厂发生爆炸事故。中新社记者19日在爆炸事故现场看到,偌大的炮厂已经被夷为平地,一片狼藉,可见当时爆炸的威力。现场到处散落着厂房的粱木、瓦砾、砖头;扭曲变形的自行车、电动车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爆炸区内的树叶也被烧焦变成黑色……
其中,在残存的配药间,墙上还贴着“安全生产安全配药四字歌:家有妻女、家有爹娘、儿女情长、安全两字、牢记心上、高温不超、三十二度……”,落款处是“淮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师建玉”。
“10里地外的窗户都震动得厉害。”当地一名曾在该炮厂工作过的村民说,“在这里干活一天基本上就20元至30元钱,危险点的工作也就不到100元钱。”
该炮厂西北角一处厂房因远离爆炸点而“幸存”。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排爆专家李春伟和几名警察正在处理现存未引爆的爆竹,并运往安全区域集中销毁。
李春伟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造成事故的原因是炮厂工人在搬运花炮过程中不按操作规程,违规操作所致。“盘炮、切炮引、搬运不当都有能造成意外发生。”李春伟说,“我们通过对现场进行勘查以后,发现厂区里有硫磺、高氯酸钾、磷粉,这些都是制造鞭炮的原材料,这些东西按比例一掺和就成了火药。”
根据当地官方的通报,发生爆炸的这家炮厂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经到期,今年换证,事发时处于停产整顿中,属违规擅自生产。
事发时,该炮厂法人张景峰出差在外,其妻子目前被当地警方拘留。
鲁台镇素有“花炮之乡”之称,据鲁台镇镇政府办公室李主任19日介绍,事故炮厂于2005年成立,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年产值在300余万元人民币。李主任说,该镇证件齐全符合生产条件的炮厂有20家,安全措施不完善炮厂已于去年年底全部取缔,所有炮厂的工人均是来自当地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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