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军 苏兴胜 记者 赵生杰 马峰
阳光讯 因不熟悉自动挡轿车的档位,挂着倒档了还以为没挂上,一脚油门,车突然倒向后方,将毫无防备的行人撞倒后司机驾车逃逸,行人抢救无效死亡。经过六天的摸排调查,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终将“5.31”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侦破。
5月31日凌晨3时26分,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接到分局指挥中心报称,前进路西段西沃公司后面的路上,一老年男子躺在路上,可能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接警后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受伤老人已送往医院。
现场路面上没有明显的制动印,只有一块破碎的挡风玻璃和车灯碎片,伤者倒地位置留有血迹。民警又赶到医院,受伤老年男子已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大队通过比对遗留物车灯碎片分析,肇事车很可能是“别克”轿车。
案发第五天,西安市区一家汽车玻璃店主说,5月31日早上,来了一个黑色“别克君威”车,该车牌号是陕AF101U,经查车主是舒某(女),家住富平县淡村镇荆原村。
交警们经过一个小时查找,找到舒某家,又发现舒某弟弟家的门口有两条小轿车轮胎印痕。同时通过侧面打听到舒某弟弟就是有一辆黑色小轿车,他的电话和西安那个修理厂留的号码是一样的。
在强大的思想压力和亲朋的规劝下,6月6日12时许,舒某弟弟带着当时肇事的驾驶员洪某到阎良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据洪某供述,他家住三原县,是卡车司机,事发当晚12点多,他搭乘一辆大车从渭南返回,在环线阎富加油站下车,准备在阎良断塬以前的造纸厂其妻舅舒处住一晚上,第二天再回家。洪某发现有“别克”小车在,就借车回家,开到环线后想到阎良吃点东西,于是拐到前进路上,由东向西行驶,因为是夜间,认不出路了,当车开到事发地点时,发现路走错了,于是找倒档,就如前文所述,将毫无防备的行人郭某某(男79岁,西飞退休职工)撞倒。
“新手”上高速必须老手陪
据悉,公安部目前正在修改111号令,即《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2010年4月1日起施行),目前正在基层征集意见。如果“新规”通过,遮挡号牌将扣12分,闯红灯将由扣3分提高到6分,“新手”要有3年以上驾龄“老手”陪同才准上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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