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困难中小企可申请缓缴社保费 参保待遇不变
2012年06月22日00:36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费率调整参保人待遇不变
新快报讯
记者 邹柳洲 实习生 段亚雄 报道 近日,东莞市社保局正式对外发布,暂缓调整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和阶段性降低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从下月起,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从3%调整为2.5%,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还可向社保部门申请缓缴社保费。东莞市社保局局长梁冰称,减负措施可以为东莞企业每年总共减负约12亿元。费率调整后,参保人待遇不变,而企业则得以休养生息。
东莞今年以来的经济形势不乐观,不少企业反映经营压力比较大。6月15日上午,东莞市社保局召开社保系统会议,对外发布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东莞社保局将实施七项举措,减轻企业负担。
其中,企业受惠较多的,首先是暂缓调整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和阶段性降低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根据有关规定,从2011年至2013年,东莞市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费率每年上调1个百分点,直至达到缴费基数的12%”,即从2013年1月起,社会养老保险单位费率将调整为12%。为减轻企业负担,现暂缓1年执行费率调整政策,即2013年继续维持单位费率11%,2014年1月起单位费率才调整为12%。
另外,从今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从3%调整为2.5%,到明年7月1日起自动恢复。下调的0.5个百分点为单位缴费;而从今年9月起,将适度降低建筑企业工伤参保费,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从1.5%调整为1%。
除上述减负措施外,东莞社保局将对困难中小微企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东莞市社保局局长梁冰称,此次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的措施,整体上较2008年时曾经实施过的社保减负措施力度还要大,而且这种较大幅度的社保减负措施近两年来在全省也是首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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