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卫生部、国务院医改办等部门针对刚刚公布的《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以下称“试点意见”),展开了密集的宣传攻势。
6月21日,卫生部医管司副司长、公立医院改革组组长孙阳和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卫平,直接面向公众解读试点意见。
试点意见就县医院改革提出了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措施,而改革的重点则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孙阳透露,目前已有600多所县级医院启动探索破除以药补医的改革,卫生部也正在从500多个县当中筛选300个县,试点取消以药补医。
但不能忽视的是,县医院的改革仍要面对现行医改整体的外部环境,包括事业单位体制、价格形成机制、财政投入机制、医保支付方式等等。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俞卫通过对地方县医院改革的研究指出,在政府主导地位加强后,如何弥补效率的损失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县医院试点将取消药品加成
“十二五”期间,公立医院的重点是取消以药补医。而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突破口,县医院将率先开始探索,尤其是即将确定的300个试点县。
试点意见提出,县医院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其它各项改革措施。
改革补偿机制的措施,延续了医改“十二五”规划当中确定的思路,由过去的服务收费、药品加称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革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并明确提出取消药品加成。这意味着试点县医院未来将推行药品的零差率销售。
“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这是一个多措并举的方式。”孙阳表示,这些举措包括医保、医疗服务价格、药品采购、政府投入等。
而在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方面,试点意见则从两个方面着手:一个是改革人事分配制度,一个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孙阳表示,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意在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在用人机制方面,试点意见提出落实县级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并对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试点意见特别指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县级医院领导职务,院长选聘与薪酬制订由办医主体或医院理事会决定;建立院长负责制,由院长负责医院日常运行管理。
如何保证效率是一大难题
选择县医院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突破口,一方面是其在我国医疗体系当中的枢纽作用,另一方面,则是相比城市大医院,县医院改革相对容易。但值得注意的是,县医院改革仍需要面对来自现行整体制度环境的制约。
李卫平在其所做的公立医院治理改革的研究中指出,作为事业单位的公立医院的改革,如果缺乏规范各类事业单位行为的法律法规,包括医疗机构法和公立医院条例等,公立医院改革将难以推进。
李卫平认为,公司法的出台对推动国企改革作用重大,而公立医院的改革,尤其人事制度上的改革,也需要与之类似的相对统一的改革政策;否则,公立医院的先行改革将困难重重。
按照试点意见的改革路径,县医院未来的补偿渠道将主要来自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但政府对县医院的补助应该达到怎样的水平,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俞卫在地方调研后发现,由于县医院缺乏市场竞争,合理的效率水平很难确定,因此也很难确定政府补偿的合理力度。而如果补偿过度,如个别地方尝试全额承担医务人员的工资,则又要面对医务人员激励不足、管理松懈的问题。改革后如何保证医院的运营效率,将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而且,由于政府加强了对县医院的补偿力度,更增加了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市场的难度。因为在公立医院人员经费得到补助的情况下,民营医院很难以相同价格提供相同的服务,反而加强了公立医院形成地方垄断。
在此次县医院改革的试点意见当中,再一次明确了“落实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政策”。俞卫认为,对于市场环境较好、人口也比较集中的大县,可以考虑价格政策逐步调整、财政补助相应推出的配套政策,以增加对社会资本的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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