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小说的前后期
江湖
刘国重
金庸看金庸小说:“长篇比中篇短篇好些,后期的比前期的好些。”我不太反对前半句,而完全赞同后半句。
金庸小说前、后期的分野,鄙意当以1963年创作的《连城诀》为断。《连城》之前,作品九部:《书剑》、《碧血》、《射雕》、两部《飞狐》、《神雕》、《鸳鸯》、《白马》、《倚天》;《连城》之后,作品五部:《天龙》、《侠客》、《笑傲》、《越女》、《鹿鼎》。
金庸作小说,1955年始,1972年终,总计十七年。《连》前,八年。《连》后,九年。
《连城》之前,昂扬向上;《连城》之后,反抗绝望。
《连城》之前,摹写人物;《连城》之后,映现社会。
《连》前,亮色;《连》后,灰色。
《连城》之前,礼赞“江湖”;《连城》之后,质疑“江湖”。《连》前“江湖”,天高地迥、光风霁月;《连》后“江湖”,乌烟瘴气、沆瀣沉浊。
《连》前气象,如“花枝春满,天心月圆”;《连》后氛围,似“落花辞枝,夕阳欲沉”。
《连》前人物,“知其不可而为之”;《连》后人物,知其为之而不可。
《连》前诸作,精彩在于对“真善美”的描画。《连》后诸作,精彩来自对“假恶丑”的揭示。
《连》前小说,主要着力于编造故事;《连》后小说,记载作者本人的心灵史。
《连》前,金庸努力使作品符合古代的背景氛围;《连》后,金庸则在小说中表现了强烈的现世关怀。
《连》前写作,商业动机明显;《连》后创作,经济考量渐弱。1955—58年,金庸写小说,要挣稿费。1959—62年,金庸要靠小说为草创的《明报》吸引读者和订户。至1963年,拜“大跃进”与《大公报》之赐,《明报》已经站稳了,此后他的武侠小说对《明报》越来越不重要,到1972年金庸写完《鹿鼎记》宣布“封笔”之时,几乎完全不重要了。当时香港200来万人口,《明报》十几万订户几十万读者,市场接近饱和。没有了武侠小说,多数读者还是会订阅《明报》,尤其要看预测时局极准的金庸《明报社评》,继续连载武侠小说,能增加的订户怕也有限。
通俗小说的“商业性”,向来为人所诟病。金庸作品“商业性”最明显的,是在《明报》创立之初。而归结到金庸1963—72年这十年的创作,我不认为其“商业动机”比现今绝大多数所谓“纯文学作家”更强。纯文学作家也不尽是“不食五谷,吸风饮露”的“神人”,写作发表作品,多少也会考虑稿费以及版税问题吧?每字少算他一分稿费,怕不也要拍案而起?而1955—75年,这二十年印行的金庸小说书籍,几乎全是盗版,金庸以及《明报》都赚不到钱。给自己办的报纸写连载,稿费怎么算?左手交给右手,双手互搏?1963年以前,写武侠为了“增加《明报》的销量”,1963年以后,这个作用也降低了。
金庸当然是商人,但商业动机在他后期的小说创作上已经不明显,他有更大的商业利益需要考虑,整个报系每年赚得千万,十几万的稿费或版税相对不重要了。要“迎合读者”,金庸完全不该写什么《连城诀》《侠客行》,这种作品根本不讨好,把这份时间精力用在写《飞狐外传》类型的作品,定能得到更多赞美、获得更大商业利益。《侠客行》很容易给人造成“没头没脑、莫名其妙”的印象,而《连城诀》的气氛一如书中“大雪山”样的孤寒阴郁,更难为读者带来阅读快感。
我绝对尊敬余华先生的才气与品质,但不免疑惑:同样描写一个讲“义气”的痞子在一个扭曲的社会如何出人头地,写《兄弟》的余华,写《鹿鼎》的金庸,到底谁的商业动机更强呢?
金庸早期作品写得也很用心,个性决定的,做了总要做到最好。金庸自《连城》之后的后期作品写得尤其用心,因为他的小说在社会上层得到了相当认可,一些大学问家对它们评价也很高,而经济方面的压力与诱惑同时大幅降低,他后期几部作品的写作以及后来对旧作的认真修订,皆有将其当作“文章千古事”来经营的味道。
因此,我认为:《连》前作品,金庸写给读者;《连》后作品,金庸写给自己。
刘国重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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