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商贩咬伤城管妨害公务被判缓刑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郑某无照摆摊被查后,暴力抗法咬伤城管执法人员。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去年5月6日下午1时许,郑某在西城区一路段无照摆摊,被城管队查获。郑某拒绝配合,并抓、咬城管执法人员马某,致马某面部多处受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西城法院认为,郑某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郑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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