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6月25日消息 (南海网记者杨隽莹) 6月25日上午,海南省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海口顺利闭会。
会议表决通过,任命李富林为海南省公安厅厅长。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为李富林颁发任命书。
李富林同志简历:
李富林,男,汉族,1960年1月生,山西灵丘人,1984年5月入党,1980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12月天津财经学院工商管理MBA专业研究生班结业,工商管理硕士。
1980.08——1986.09 在山西省公安厅工作;
1986.09——1989.01 山西省公安厅秘书科副科长;
1989.01——1990.06 山西省公安厅秘书科科长;
1990.06——1991.04 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1.04——1993.03 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朔城公安分局局长;
1993.03——1994.04 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1994.04——1996.05 山西省晋城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1996.05——1997.02 山西省晋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1997.02——2001.05 山西省晋城市副市长;
2001.05——2006.02 山西省晋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6.02——2009.03 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09.03—— 2011.07 山西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正厅级);
2011.07——2012.06 山西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正厅级)。
2012.06—— 任海南省公安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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