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5日 来源:福建专员办
福建专员办采取“二查五结合”的方法,扎实做好福建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审报审核工作,确保专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二查”: 一查资金申请表中60周岁及以上参保户籍人口数。以各国家试点县(市、区)相关部门上报统计报表及专员办以前年度检查、审核资料为基础,对参保人数进行全面核对,发现疑点进行重点检查。二查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根据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报送的预算拨款文件和财政专户对账单核查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
“五结合”: 一是书面审核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在对福建省46个试点县(市、区)上报资料进行全面审核的基础上,发现各试点县(市、区)上报反映的参保户籍人数、资金到位数据与省级主管部门汇总向中央部门申请上报的数据不符等问题,重点对1个县(区)进行了原因解剖和重点检查,力求以点带面。最终,发现数据差异,是由于省级主管部门因各地上报反映的参保户籍人数与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取数有偏差,且财社〔2011〕323号文的填报要求与地方上报表格也有所不同,上报数据口径不一。同时,各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进度不一,各地上报的结算表中的“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实际到位情况”与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也存在差异,省级主管部门无法采纳,最后采取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的60周岁及以上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填报反映60周岁及以上参保户籍人口数、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年度补助资金汇总表等数据汇总分析生成资金到位等申报数据。二是业务审核与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相结合。我办主动到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对福建省业务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抽查,采取抽取部分县(市、区)审核数据“穿刺”测试的办法,分析比对申报结算的60周岁及以上参保户籍人数与省级主管部门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的60周岁及以上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而查出福建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业务信息系统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结算按上年度平均实际参保60周岁及以上户籍人口数进行结算中期末数统计口径理解为12月份累计参保数,而结算办法规定为12月底实有参保数,因而多申报2011年期末60周岁及以上参保户籍人数,造成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多报等问题。三是审核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对本次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对福建省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完备性、数据输入、汇总、分析等功能模块进行调研,提出现行资金结算办法按上年度平均实际参保60周岁及以上户籍人口数进行结算不尽合理,存在数据不真实,补助资金结算不准确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改进和完善政策的意见建议。比如提出能否对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比较完善,业务信息系统记载的发放数据真实、完整的省份,采取“按实结算”,即按发放基础养老金的实际人次进行结算,确保专项补助资金结算数据准确、真实。四是审核与问题整改相结合。审核中注重对以前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上年审核发现问题下年不再发生,并对本次结算申报中的问题提出申报数据修正及今后加强基层数据上报基础工作,完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达到督促整改落实、建立资金结算的正常核算机制、确保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专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的目的。五是审核与服务相结合。树立服务意识,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及时出具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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