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女生诉前男友传裸照被驳
法院认为境外证据不具权威性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因认为前男友将自己的裸照发布到网上,剑桥女生小红(化名)将前男友起诉到法院。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认为境外证据不具权威性从而驳回了起诉。
原告
剑桥女生裸照被上传网络
23岁的小红是英国剑桥大二学生。据小红起诉称,她与小强(化名)是同乡,2007年开始谈恋爱,后二人共同居住了一段时间。2008年,小红通过考试到英国读书,小强则考入了我国顶尖的理科大学,但是两人一直保持着恋爱关系。因为相隔甚远,两人便通过网络进行交流和沟通。在一次视频聊天中,小强要求小红裸体视频。“因为同居过,我没多想就同意了”,小红说,但她却没想到小强利用这次机会,悄悄地偷拍了她各种裸照10多张。
小红说,2010年2月,她提出了分手。2010年3月,小强便将偷拍到的她的裸体照片,通过小强同学小刚(化名)在大学内登记的网络端口上传到猫扑网、facebook网和草榴社区网等进行大范围地传播。小红认为,小强的行为对她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使她的名誉受损,“这件事在家乡、学校、朋友当中传得沸沸扬扬,使我一度精神恍惚,无法继续完成在英国的学业”。
小红认为,小强的偷拍行为已经侵犯了她的名誉权、隐私权。而小强所在的大学作为局域网络的所有者,负有监管职责,却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使她的裸照传到多个网站,应承担过错。小刚作为网络端口的所有者与管理者,也应连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小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小强、小刚及他们所在的大学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承担诉讼费;小强和小刚连带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大学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被告
前男友称未曾上传过裸照
对于小红的起诉,小强表示,自己确实与小红谈过恋爱,但分手后从未上传过小红的不雅照片,没有实施过任何侵权行为。“小红颠倒黑白、到处宣扬、恶意陷害我,给我的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小强说,2010年4月6日,小红到派出所报案后,他在中关村派出所如实讲述了前后情况,后该案因证据不足撤案。小强说,小红并未罢休,她经常给自己的父母、老师打电话骚扰恐吓,给他造成不良影响。
小刚称,端口确实是以他名义开通的,但是他不在宿舍时其他人都可以用该端口,任何人接上网线都可以上网,因此小红所述的事情与他无关,他不同意赔偿。
小强和小刚所在的大学则称,学校的《局域网管理办法》,并未写明学校必须参与网上内容的监管,因涉及个人隐私,学校对此不具备监管义务,而且学校也没有义务监管学生的通讯内容,所以不同意承担责任。
审理
境外取证应通过司法程序
据了解,为了证明小强将其裸体照片用小刚在大学宿舍内注册的端口上传至猫扑网、facebook网和草榴社区,小红向法庭出具了9项证据。其中包括一些英文证据和一份中关村派出所提交的《情况说明》,小红认为这些证据可以证明一个与小强真名的拼音相同的账户,曾通过邮箱将小红的裸照放在facebook页面并邀请他人浏览。
对于证据,小强的解释是,很多证据取自国外,没有经过我国诉讼法的程序,属于非法证据。小强说,小红证据中所提到的邮箱确实是他注册的,但是他并未上传照片,而且从2010年1月15日后就没有上过该网站,“直到该网站发出一封举报信称我的账户可能已被他人入侵,我才上了一次该网站修改密码”。小强说,小红也知道这个账号和密码,所以不能证明裸照就是他本人上传的。
对于小红提交的相关证据,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因小红发现的侵权事实发生在中国领域以外,故其在中国境外获取的证据应通过严格的司法程序予以确认,才可作为本案的有效证据,但是其中大部分证据都不具有权威性。对于一份中关村派出所提交的《情况说明》,法院指出,该说明仅记载上传小红照片的邮箱为小强的邮箱,但公安机关尚未查出上传照片的IP地址,小强虽对其邮箱有一定的管理义务,但因邮箱存在不安全性,且小强称他与小红恋爱时,小红也知晓邮箱密码,因此仅凭该邮箱,也不能直接确认上传裸照的为小强本人。另公安机关在调取上述证据后又撤销案件,也说明了证据不充分之事实。
因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小红的诉讼请求。小红上诉后,市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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