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参加学校运动会骨折 家长认为学校应负责
2012年06月26日05:56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琳
本报讯(记者 李琳)15岁儿子在学校参加运动会跑步时,突然右侧骨盆疼痛迈不开步子,经医院诊断为撕脱骨折,住院花费1万多元,后期还需进行手术。姬先生在心疼儿子的同时,也感到困惑:像这种在学校发生的意外事故,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姬先生说,儿子东东在鸡市拐附近的西安市第二中学上初二。在5月27日学校举办的运动会上,孩子参加了400米比赛。跑了不到100米,右侧骨盆突然疼痛,迈不开步子。后来他将孩子送到西安市红会医院,被诊断为“右侧髂前上棘撕脱骨折”。住院约十天,花费了1.8万多元,医保报销6000多元。因骨折治疗时用了钢针,后期还需通过手术将钢针取出,可能还需1万多元。
姬先生认为,儿子是在学校内出的意外,学校未及时送医,是学生自己通知家长送医的。此外在跑步前老师也没有组织学生进行热身活动,因此学校负有一定责任,应该承担医疗费及营养、陪护费用。但对于这些要求,学校并不认可。该校一位董姓副校长昨日介绍说,姬先生的孩子在参加运动会时因不适中途退出。班主任及时询问,说是骨盆部位感觉疼痛,当时也不是特别严重,后来班主任就通知了家长。他表示,运动会是学校组织的正常活动,学生在跑步时突然发生疼痛,学校有校方责任险,已为该生向保险公司进行了申报,但费用报销需要一个过程,具体能报销多少钱要依据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
据西安市红会医院医生介绍,准备运动不充分是造成中学生运动损伤常见的重要原因。很多学生准备运动没有做好或干脆没做,就开始做力量练习或爆发性较强的运动,很容易造成运动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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