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滴鼻液制毒100多公斤
两主犯一审获死刑
本报佛山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凌蔚、黄志庆)两名“道友”梁永仁和庞熙英长年在一起吸毒,他们一拍脑袋竟然想到了制造毒品以毒养吸兼赚取暴利,于是他们找来了“技术指导”廖永发以及其他多名被告人,利用小小的“滴鼻液”,在短短数月内便制造出106908.99克甲基苯丙胺毒品。
昨日上午10时左右,佛山市、禅城区两级司法机关分别在佛山中院第一审判庭以及东方广场两个会场,对29名制贩毒被告人、嫌疑人进行了公开处理。
佛山中院一审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主犯梁永仁、庞熙英因犯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技术指导”廖永发被判死缓。另外,吴某由于非法贩卖给庞熙英呋麻滴鼻液共计3万支,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该案中,向庞熙英、梁永仁、廖永发等人出售呋麻滴鼻液的文康药店经营者吴某发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已到期,未按规定申请换发的情况下,以每支3.2元的价格构进,再以每支4.3元的价格贩卖给庞熙英呋麻滴鼻液共计3万支,交易金额为12.9万元,从中获利3.3万元。公诉机关以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对他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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