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监局:出台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
长城网6月26日讯(王克)记者了解到,银监局抓紧推进实施已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银监发〔2012〕27号),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有投资银行业意愿的民间资本通过不同方式进入银行业领域。对于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投资需求,在增资扩股、股权改造、并购重组等过程中创造公平竞争条件。
一是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处置的,持股比例可适当放宽至20%以上。
二是支持民营企业特别是符合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企业,参与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或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通过并购重组参与农村信用社和农商行风险处置的,允许单个企业及其关联方阶段性持股比例超过20%。
三是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并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至15%。允许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按规定改制为村镇银行。
同时,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费减少了。记者了解到,河北银监局发布《河北银监局关于河北省银行业改善对实体经济金融服务的意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第204次常务会议及银监会有关政策要求,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牢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这一主线,促进“稳增长”目标实现。多角度、全方位的改善实体经济金融服务。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速下行趋势明显,国家提出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位置。这既是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后一段时间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提升发展质量的必然选择。
作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己任,在坚守风险底线、转变发展方式的前提下,将银行业特色优势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河北省产业政策相结合,找准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重点领域,优化信贷结构,强化金融服务,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努力在河北省经济战略转型中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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