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分支机构参与变相收费
本报6月26日讯(记者 马云云 见习记者 宋立山) 3月26日,本报报道了章丘市交通运输局下属“服务中心”多年违法收费的问题。6月26日,济南市纪委、监察局通报破坏发展环境案件,章丘市交通运输局向货运车辆违规收费被查处,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被作出停职处理,章丘市纪委正在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3月26日,本报报道了章丘市交通运输局下属服务中心在办理和审验车辆运输证的过程中,要求车主必须交纳中转信息服务费和会费。章丘市人民法院先后3次裁定章丘市交通运输局的收费行为违法,但章丘市交通运输局仍在收取该项费用。
报道见报后,章丘市委对报道正式作出回应,称已责令章丘市交通运输局立即停止收费,交通运输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停职接受调查,撤销交通运输局运管所及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职务,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6月26日,济南市纪委、监察局的通报中称,近年来,章丘市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多次在货运车办理和审验《道路运输证》过程中搭车收费。该中心为章丘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国有企业,其法人代表由该局运管所长担任,工作人员由运管所正式事业编制人员组成。
服务中心成立后,陆续在绣惠、文祖、明水等12个镇街交管所成立分中心,性质为国有企业分支机构。服务中心及下属分支机构以为管辖范围内的运输车辆提供服务为名收取费用,每车每年收取信息服务费240元。以上收费主要用于章丘市交通运输局部分人员的工资费用和部分办公经费、管理费用的支出,其收费行为实为该局的变相收费。
章丘市交通运输局对上述违规收费问题承担责任。对该局违规兴办经营实体、局属运管所工作人员在企业兼职、交通运输局与服务中心尚未脱钩等问题,济南市纪委已经责成其纠正。
作者:马云云 宋立山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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