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人琪言
耀 琪
广州花市,历经千年。“年宵花市”通常就是在农历年最末三天举行,年初一凌晨散档。可谓花开有期,人有期待,两相契合。这种约定俗成的惯例一直未变。因此市民就会追问,为什么时代沧桑变迁,但花市百年来基本都是年前三天,而不是七天、十天?若通过新规定将花市拉长几倍时间,还能否保持黄金时段下财聚人聚的“尖峰效果”?
广州人对花市的认同,本质是“行花街”,享受的是一种“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群体温馨历程。若单纯考虑买卖,广州一年四季都有花卉市场,从种植到流通都发达,何须“行花街”?因此花市“春宵值千金”的价值就在于这短短三天,准确来说是三个热闹喧嚣的华灯之夜。在新年转瞬即来、春花含笑绽放的综合气氛下,造就了一种巅峰式的快感,过后再买,花就不是那个花了。
这就是民俗力量的强大。你会年初一才去买过年桃花吗?这与平日买花有什么区别呢?民间节日蕴含的那种“集中享受”的驱动力,造就出人们的憧憬,以至于有人说过年的高潮在除夕而不是年初一,因为年初一到了,节就开始“离开”了。类似的,有些大商家为什么每年的VIP日屈指可数,结果带来疯狂购物高峰,而有些长期折扣店却不被热捧?根源只在“节庆”的稀缺度。
提升花市品牌,这是政府考虑的事情,对花城之美誉应有裨益。然而,延长花市时间,始终要市场、消费者、公众来集体评判。一旦花市周期延长,消费量会提高,摊档租金会增加,交通管制会更久,花市格局就会从量变发生质变。人们年初七就上班了,还会去逛花市吗?花市可能带来的交通拥堵,还会被市民善意原谅吗?花谢了卖不出去,是不是还得多换几轮呢?甚至花市那种充满“仪式感”的拥挤,会不会沦为日常买卖的漫不经心?
至于让嘉年华、美食节、庙会之类来充实花市,让广州花市变成一个“大筐”,就更让人担心“花市走样”了。如果到时老百姓纷纷感叹“传统花市”已逝,会否得不偿失呢?
耀 琪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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