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黄琼 通讯员田青
医学鉴定非医疗事故,法官调解双方,为少女争取到10万赔偿
为一条若隐若现的淡疤施行除疤手术,未料疤没去掉反而引发病变形成大块浓疤,少女整容惨变毁容!然而,医学鉴定却认定医院对此并无责任,少女毁容之过谁来埋单?难道让少女自认倒霉?“法官要做的并不仅仅是断案判决,而是如何有效地解决问题。”面对各执一词的双方当事人,年轻法官耐心周旋两头劝慰,最终成功使双方握手言和,涉案医院更作出巨大让步,从坚决不赔到最后赔偿了10万元。
少女被“毁容”医院不愿担责
今年16岁的少女小婷在湖南老家念初中。还在蹒跚学步时,因为母亲的疏忽,小婷不小心被烫伤,在脖子上留下一道疤痕。长大后,虽然疤痕已逐渐淡去,但其若隐若现仍是母亲心头的一根刺。
母亲阿潘在广东汕头打工,她希望女儿能在成年之前成功祛疤,更好地进入社会。两年前的夏天,阿潘几经辗转找到广州某整形医院,口头咨询后,便将女儿接到了广州,接连施行了两次手术。然而,术后恢复并不理想,小婷脖上的疤痕处逐渐红肿、溃烂、增生,最后竟形成了一大块肉疤!
原本是若隐若现稍加修饰便能隐藏的淡疤,如今竟变成触目惊心的大片疤块,小婷瞬间崩溃,原本便内向寡言的她愈加沉默了,高领衫、围巾、帽子……心事重重的她,总是低着头匆匆来去。
这一切,也让母亲阿潘心碎。原本是为了弥补自己当年的过失,未料,又酿成大错。她当即找到医院要说法,争执不下,随即诉至法院。阿潘提出侵权之诉,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及精神损失等共计12万元,对此,医院认为自己并无责任,拒绝赔偿。
其后,医学鉴定机构对此作出鉴定结论,认为在此事件中医院并无医疗事故责任,但其在告知手术风险等方面存在不足,不过这些不足与患者小婷的伤害后果并无因果关系。
鉴定结论一出,医院更有底气了,更是坚称自己并无责任,拒绝赔偿拒绝调解,坚持让法院直接判决。
法官周旋
医院无责却有失误不应让少女尝苦果
“从鉴定结果来看,如果直接判决的话,对患者明显不利。”主审法官孙玉波当即分析。然而,医院医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小婷就要为毁容埋单吗?
孙玉波了解到,为了这个整容手术,当时阿潘特地找了多家医院,但对方经了解后均表示不能达到其要求的效果。后其循广告来到涉案医院,对方打包票称能让其满意,她才选定该家医院。
阿潘盲目相信固然不对,但如果涉案医院能及时提示风险,她是否就不会心存侥幸冒风险?孙玉波认为,虽然医学鉴定结论认为涉案医院并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其存在疏忽及不足是毋庸置疑的。他随即对双方展开调解。
然而,调解却频频碰壁。阿潘认为女儿整容变毁容,全是因为医院的医疗行为造成,“不做这个,女儿不会变成这样。”因此,她坚持提出12万元的赔偿,而相对于女儿小婷今后的恢复费用,这还只是杯水车薪。但医院也寸步不让,认为既然鉴定结论称医院并无医疗事故责任,那医院就没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其同时提出,自己在医疗过程中并无过错,术后出现这样的结果或许因为小婷本人是疤痕体质等意料外因素,其不应为此埋单。不过,考虑到小婷所受伤害,医院愿意做出人道主义补偿,但只愿给4万元。
几经调解,双方仍咬紧不松口。如何让双方能达成一致,做到案结事了呢?孙玉波直接找到了医院负责人,从医院的疏忽和不足谈起,再到少女小婷因此所受的伤害,包括此事件对医院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等……利害关系一一摆明,最终,医院负责人终于松口了,同意补偿10万元。
随即,孙法官又找到阿潘,向其道明其中相关法律关系和适用,及诉讼可能存在的风险,让其明白,虽然发生了这样不幸的后果,但从医院方面来说,其愿意补偿10万元已实属不易。阿潘再三斟酌,最终接受了。(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对话
要让司法有效解决问题
新快报:在一般人看来,法官一般是依法断案,但像你这样主持双边谈判、调解的做法,会不会担心偏离了法官的职责?
孙法官:工作量的确加大了。两边分别晓以利害各自争取,比判案累多了。但作为一名法官,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公平公正地审理案件,更要考虑如何能让司法更有效地解决问题。我直接判决当然更明确更省事,但这样判了对当事人并不公平,她也不服,不可能案结事了息诉罢访。这也是对现今法官提出的更高要求,因此,现在不少民事案件都会事先进行调解,尽量争取调解结案。
新快报:调解结案是否会导致出现一些妥协甚至是利益勾兑的情况?
孙法官:民事案件一般涉及的是当事人的私权利,进行调解相互妥协或让步是其对自身权益的权衡和合法处分,但如果涉及到公共利益及刑事责任等,是不能适用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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