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主管拆迁工作的大兴区旧宫镇副镇长刘世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两家公司100余万元钱款。记者近日获悉,刘世友因涉嫌受贿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
据指控,刘世友在担任大兴区旧宫镇副镇长期间,利用主管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于2009年至2011年间,为北京宏城房地产价格评估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给予的钱款213000元。2009年至2010年间,刘世友为北京市京顺达物资有限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给予的钱款80万元。刘世友后被查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刘世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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