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昨日经由中国政府网公布。《纲要》将我国未来五年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确定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完备,体系比较健全,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
《纲要》明确将主要从加快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完善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体系;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发展补充保险;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制度等方面着手。
记者注意到,“十二五”期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试点基础上将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将在试点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动。此外,还将研究制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参保人员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办法,以及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力参保人员领取病残津贴办法。
值得注意的是,《纲要》还提出要大力发展补充保险。在建立健全各项基本社会保险制度的基础上,针对人们不同的社会保障需求,落实和完善税收支持政策,积极稳妥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鼓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补充养老保险;鼓励个人建立储蓄性养老保险;统筹考虑各类人群的补充医疗保险政策,逐步建立适合不同群体、分不同档次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鼓励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
而为实现前述发展目标,《纲要》提出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即明确各级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责任,建立政府对社会保障的正常投入机制和不同层级政府间的分担机制。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加大中央财政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投入,巩固现有筹资渠道,积极开辟其他资金来源。适应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需要,切实保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服务所需经费以及社会救助等机构所需经费。
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社会保障政策,建立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与缴费情况相挂钩的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继续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研究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同时,按照“可操作、可持续、有增长”的原则,研究多渠道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据现有制度安排,通过完善国有股减转持相关政策、做好国有上市公司追溯部分的国有股份划转工作和扩大彩票发行等渠道,进一步加大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持力度,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黄晶华)
作者:黄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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