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提炼“财政精神” 提升财政形象
同志们: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要求,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今年3月,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广泛开展本部门核心价值理念成果的宣传展示,增强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根据中央精神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要求,在参考、借鉴北京市、外交部等开展核心价值理念提炼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部党组决定从本月起在全国财政系统开展“财政精神”提炼活动。部党组书记、部长谢旭人同志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了“在全国财政系统开展"财政精神"提炼活动,对财政部门进一步形成思想共识、凝聚精神力量,推进财政文化建设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此项活动组织好,并促进各项财政工作”的重要批示。今天把同志们请来,主要是落实谢部长的批示精神,动员、布置“财政精神”提炼活动。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这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活动
(一)“财政精神”提炼活动,是我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就财政部门来说,“财政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财政部门和财政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提炼并努力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践行“财政精神”,是财政部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财政部门加强文化建设、推进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财政精神”提炼活动,是总结和弘扬财政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实际需要。毛泽东同志指出,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人无精神不立,国无精神不强。民族和国家发展需要精神,推进财政工作,也需要广大财政干部职工振奋精神。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一代代财政工作者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创造积累了丰富的、具有鲜明财政特征的精神财富。近年来,我部开展了以“薪火相传开拓创新”为主题的继承、弘扬财政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活动,收集、整理了一批珍贵的财政历史资料,发掘出既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又鲜明体现财政机关、财政工作特色的生动事例,充分展示了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但这些传统和作风尚未经过系统的总结、提炼,没有上升到核心价值理念的高度。因此,开展“财政精神”提炼活动,使这些优良传统和作风更加鲜明、集中反映财政干部的精神面貌,更加有效、积极地发挥价值理念的凝聚、导向、激励作用,很有必要、势在必行。
(三)“财政精神”提炼活动,是推动新时期财政发展改革的内在要求。财政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一代代财政干部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财政发展与改革中不断丰富的财政文化内核和精神动力。在新的历史时期,财政工作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面临的困难、风险和挑战前所未有。在这样的形势下,开展“财政精神”提炼活动,是站在新的高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财政发展与改革的自觉性,加强财政文化建设的一次生动实践,对进一步形成思想共识、凝聚精神力量,同心协力夺取财政发展改革事业新的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财政精神”提炼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提炼“财政精神”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继续深化“薪火相传”活动,提炼、总结和弘扬有深刻的思想性、高度的概括性、历史的传承性,能够体现一代又一代财政人为国理财、为民服务、敬业奉献、清廉高效精神品格和风貌的“财政精神”,进一步坚定财政干部努力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理想信念,夯实团结奋斗、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思想基础,真正起到提振财政干部士气、提升财政部门形象、助推财政工作发展的积极作用。
提炼“财政精神”活动,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突出思想性。“财政精神”的提炼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石,从财政发展改革各个方面,围绕好思想、好作风、好意识、好传统、好行为、好经验,总结提炼能够真正反映财政干部价值理念、行为规范的“财政精神”表述词句,使之真正发挥引领财政干部思想意识、促进财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动力。
(二)突出群众性。“财政精神”来自于广大财政干部职工,也要引领和指导广大财政干部职工。提炼“财政精神”要集中民智,汇聚民意,通过多种形式吸引、鼓励财政干部职工踊跃参加,努力使提炼培育“财政精神”的过程,成为干部职工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的过程,成为形成共同精神追求和价值观念的过程。同时,要让财政系统以外的群众一听一看,就能认可或等同。
(三)突出专业性。财政部门有财政专业的特色。提炼出来的“财政精神”表述语,要充分体现财政部门的专业特点,真正凝结财政干部的思想灵魂、行为规范,代表财政部门的整体形象,引领财政事业的未来发展。
三、“财政精神”提炼活动的工作步骤和目标
全国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均需参与“财政精神”提炼活动。重点是财政部机关、部属事业单位,财政部驻各地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的干部职工。提炼活动主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群众参与、专家审定的方法,通过“财政精神”征文、演讲、大讨论、表述语征集等活动,确定“财政精神”表述语,并大力宣传践行。
(一)工作步骤。“财政精神”提炼活动,从6月19日开始,到12月底前要基本完成“财政精神”表述语的评选确定;从明年开始进行“财政精神”宣传践行活动。具体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2012年6月19日—6月22日):动员布置阶段。主要包括思想动员和下发活动通知。第二阶段(2012年6月23日—9月14日):讨论提炼阶段。主要包括开展“财政精神”大讨论,征集“财政精神”表述语,提炼“财政精神”候选表述语。第三阶段(9月15日—12月30日):评选确定阶段。主要包括组织“财政精神”表述语评选活动,征求意见,确定“财政精神”表述语。第四阶段(明年开始):宣传践行阶段。主要包括发布“财政精神”表述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财政精神”,组织专家学者深入阐发“财政精神”,开展“财政精神”宣传活动,宣传一批体现“财政精神”的先进典型。
(二)目标。提炼的“财政精神”要努力做到:朗朗上口,一记就记一辈子;价值认同,自愿践行一辈子;津津乐道,传承教育几辈子。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做好“财政精神”的提炼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抓好落实。各单位领导要身体力行,认真思考、带头学习,积极参与到“财政精神”的讨论、提炼活动中。为加强对“财政精神”提炼活动的组织领导,部里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在机关党委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是提炼活动的内部临时机构,只对内说,不对外用。希望各单位配合机关党委积极抓好本单位的提炼培育活动,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层层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重在策划,密切配合。在思想动员、分析评价、上报结果、筛选审定、宣传践行等各个环节上,都要做到科学周密、严谨细致,活动内容和形式要结合实际、简便易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确保各项工作衔接、协调一致,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多通气、多沟通,互相配合,共同推进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人人参与,重在过程。广大财政干部职工是“财政精神”的创造者、承载者和传播者。大家参与的深度与广度,关系到提炼“财政精神”活动的实际效果。要充分调动财政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动员和组织广大财政干部积极参与“财政精神”提炼活动中来,通过人人参与活动过程,促进人人主动积极地弘扬“财政精神”,达到启迪灵魂,提高修养的目的。既要注重“财政精神”表述语的结果,更要注重在总结提炼过程中调动财政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践行“财政精神”的自觉性。
(四)相互促进,大力宣传。要认真落实谢部长两促进的重要批示精神,同时,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各单位要及时将开展活动的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社、杂志社、部门户网站以及《政工信息》、《学习园地》等宣传载体要结合自身特点,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开辟必要的专题和专栏,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为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拜托同志们!
(本文为王军副部长2012年6月19日在“财政精神”提炼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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