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死亡捐器官 两人救了六命
9岁女孩郭玉秀、23岁青年邱佛来捐献了肝肾角膜,广东前半年捐献量已超去年
新快报记者 陈杨 通讯员 李绍斌 彭福祥
“最近越来越多人理解和认可器官捐献这个事,而且愿意光明正大地站出来。”广东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副主任李劲东昨日告诉记者,本月以来就有11人捐献器官,全省掀起了一阵器官捐献“小热潮”。来自清远的9岁女孩郭玉秀、23岁的维修工邱佛来日前分别在不同的事故中不幸离世,家人义捐其器官救活6人,也使他们成为全国器官捐献工作试点以来,广东第79例、80例捐献者。
省红会器官捐献办副主任李劲东说,以前不少人守着“死要全尸”的传统观念,不愿意捐献家人器官,认为是一件不可外扬的事,怕被村里人说,“这种情况在最近有了较大的转变”。据介绍,广东6月份至今就完成了11例多器官捐献,使得今年截至昨日为止的器官捐献数就达35例,而去年全年才31例。农村与城市人口的捐献比例也从原来的9:1转变成现在的7:3。据悉,自2010年3月全国开展器官捐献工作试点以来,全国至今完成300例左右的器官捐献,广东就占了1/4。
最近的两名捐献者均住在清远。其中,23岁的邱佛来是清新县浸潭镇塘坑村一名空调维修工。6月9日,在外作业时,邱佛来不慎从二楼坠落,导致头颅外伤昏迷,医院接连下了三次病危通知书。本月20日晚,清城区的郭玉秀与继母搭乘父亲的摩托车回家,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与超速行驶闯红灯的大货车相撞,父亲、继母当场死亡,玉秀深度昏迷。很不幸,两人最终都被定为脑死亡。
原本不认识的邱、郭两家人,因签署了器官捐献志愿书而走到了一起。据中山一院器官移植科朱晓峰教授介绍,家人替邱佛来捐献了一对角膜、肝脏和两个肾脏;而郭玉秀的家人也替她捐献了肝脏和两个肾脏。这个义举,让1名重症肝炎患者、1名肝硬化患者及4名尿毒症患者得以重生,另两人还将重获光明。
“我们是农村人,什么都不懂。村里的人都说‘器官没了,怎么好呢’。但是我大孙女告诉我,这样做小孙女还可以救活别人,做点好事。我们心里也好过些。”郭玉秀的爷爷郭世付虽难接受一下子失去三个至亲的事实,但他希望以此来延续小孙女的生命。
分清楚
脑死亡不等同植物人
清远的两例捐献器官者均为脑死亡,在心跳停止后进行捐献。不过,有市民认为,“脑死亡”是处于植物人状态,有复苏的希望,不应在此状态下捐献。对此,器官移植科专家朱晓峰教授明确表示:脑死亡不等同于植物人,两者不能混淆。
朱晓峰解释,脑死亡患者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是完全丧失的,脑电图没有活动征象,且没有自主呼吸,需要依赖呼吸机和血管活性药物维持生命体征;而植物人则有自主呼吸,脑功能也还存在,还可以通过打营养针进食。“我国目前对于器官捐献者,采用脑死亡与心脏停跳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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