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违法成本过低导致电视台虚假广告盛行
2012年06月29日15: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孙瑞灼
全国首例电视台因发布虚假医药广告被检察院指控构成虚假广告罪案,6月中旬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重庆万州区广播电视台、该台广告中心主任向裕新、该台广告业务员王勇、广告主徐文的行为构成虚假广告罪。(6月28日《中国青年报》)
泛滥的虚假广告让老百姓真假难辨,深受其害,严重危及群众的健康甚至生命。“由于虚假医疗广告误导等方面的原因,我国每年大约有250万人吃错药。目前医疗广告违法违规的现状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曾对虚假医疗广告泛滥、误导群众现象给予强烈抨击。
有关部门也采取了许多措施对违法广告行为予以打击,但从实际效果来看,虚假广告却势头不减。很多地方电视台对非法医疗药品广告的播出,仍然有恃无恐。原因何在?“违法成本”过低是导致虚假广告盛行的原因之一。
《广告法》虽规定对违法广告处以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然而,与利润相比,这个“成本”并不高。《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然而,在实践中发布违法广告者真正因此而被判刑和处罚者少。虽然在以往一些虚假广告案中,也有一些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主受到处罚,但发布虚假广告的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却很少受到追究。这从该案被称为“全国首例媒体被控虚假广告罪案”可见一斑。
我们还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大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处罚力度,真正让法规制度起到震慑作用,让老百姓不再因虚假广告“吃错药”。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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