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10禁令封杀“新生高额奖学金”—— 开高价招生 禁
为确保2012年高招录取公平公开,教育部发布高招10禁令规定,包括严禁高等学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新生高额奖学金”等向考生违规承诺吸引生源。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各省份的高考成绩及分数线出来后,高招工作将陆续开展。
许诺“新生高额奖学金”被禁
据了解,由于近几年高校生源紧张,不少高校在争夺优质生源上竞争激烈。每年高考成绩出来后,在高招录取工作还没有结束时,一些高校就会提前以优厚的条件吸引高分考生,包括一些名校会向高考状元等高分考生承诺高额奖学金和入学后再选专业的优惠条件。
而今年的高招录取时,上述内容均被明令禁止。教育部最新发布的高招10条禁令中规定,严禁高等学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签订“预录取协议”或以“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承诺吸引生源。
加分资格造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校在录取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对志愿填报、计划调整、档案投放、拟录取名单确定和录取审核环节管理,确保国家招生政策执行不走样。高校调整计划要严格程序、范围和责任。
此外,教育部还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加分资格审查,对涉嫌资格造假的,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校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相关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文/记者王南
2012年高招录取工作10条禁令
严禁省级招办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等学校指名投放考生档案
严禁省级招办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
严禁高等学校利用调整计划等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
严禁高等学校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严禁高等学校参加各类中介机构组织且未经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的招生现场咨询活动
严禁高等学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签订“预录取协议”或以“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承诺吸引生源
严禁高等学校恶性竞争生源或通过虚假宣传诱导考生填报志愿甚至欺骗考生入学
严禁高等学校无计划录取或超出省级招办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范围违规发放录取通知书
严禁高等学校避开省级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中学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
严禁军事院校未经教育部批准招收所谓“地方委培生”或“自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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