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消息 据扬子晚报报道:2010年,“中国最后一个流氓罪犯人”牛玉强曾引起过社会广泛关注。记者日前发现,牛玉强应该并非“最后一个”。南京建邺法院近日就判决了一起“流氓罪”的案件,被告人赵大猛在1996年参与聚众斗殴,导致一死一伤。法院审理后认为,赵大猛的犯罪行为发生在1996年,而现行刑法是1997年修订后颁布实施的,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赵大猛的行为应按照1979年老刑法定罪量刑,构成“流氓罪”。
现年46岁的赵大猛是安徽无为人,1996年4月,刚刚30岁的赵大猛与赵一青、赵四好因经营脱毛鸡生意,与同行业的纪松兵等三人产生了矛盾。双方约定,当月19日在建邺区兴隆村兴隆一队赵一青的住处“谈判”。当日22时许,纪松兵、王五洋等三人来到赵一青住处,双方发生持械斗殴,纪松兵不知道是被谁手中的凶器打到头上,当场倒在地上不动了,另两人见势不妙准备逃跑,但王五洋的右尺骨还是被打成了骨折。
赵大猛等人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被打中头部的纪松兵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王五洋则经鉴定构成轻伤。之后,除了赵大猛逃跑外,赵一青等人都被抓获。事发后,赵四好赔了18万元给受害人,这在当时已经是巨款。而因为积极赔偿受害人,赵四好获得了较轻的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赵一青和张文军则分别获刑三年和三年六个月。
1997年 刑法修订后颁布实施,“流氓罪”被废除,将原罪名中的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等行为独立出来各自构成相应的新罪名。
赵大猛这一跑就是16年,在此期间,警方对他的追捕从来没停止过。去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清网行动,赵大猛于去年11月16日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赵大猛表示认罪,但他为自己辩解说,自己没拿凶器,也没有打人。在案件审理期间,赵大猛表示很愧疚,并让家人交了2万元用于赔偿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赵大猛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所在地司法矫正部门愿意接受其为矫正对象,依法对其宣告缓刑。今年5月17日,法院以流氓罪判处赵大猛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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