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迈皋桥的王小姐投诉南京城北一家民营快递公司,称她哥哥委托该公司从上海托运到南京的一款价值4000多元的iphone(苹果)手机,因运输不当造成货物丢失,现提出快递照原价赔偿要求,快递公司只同意赔付货物价值的5%。目前,双方还在辖区工商部门的协调处理中。
王小姐称,今年3月份,哥哥为自己在上海代为购买最新款苹果4S手机,从上海快递到南京,自己顺利收到手机。刚收到手机的几天,王小姐视为掌中宝贝,时时把玩,结果让同事兼好友妮妮艳羡不已,恳求王小姐也帮助自己购买这款手机,“我的是快递过来的!”“那也给我递一个吧!”“好!”王小姐自然答应。可这次,似乎“运气不好”,第二部苹果手机迟迟未到,上海那边的王小姐哥哥一再称货已发出,但南京这边的王小姐就是没有收到。于是王小姐拿着哥哥寄货单找到位于城北的这家快递公司,快递公司称找不到这件货了,但不愿原价赔偿,只同意最高赔付货物价值的5%。王小姐于是找到了工商所,栖霞工商部门调查得知,由于王小姐的哥哥在交寄手机时,没有缴纳保价费用,按照快递公司相关规定,的确很难赔付到位。
记者从栖霞工商所获悉,目前,该工商所还在进一步为此事协调,不过据知情者透露,最多的赔付也只能是50%,这还需要双方协商,若是按照快递行业相关规定,没有保价的赔率是很低的。眼下网购、快递业务正“频繁快步”走入百姓家,警方和工商部门由此提醒市民,快递货物一定要找信誉好、服务好的快递公司,特别是快递价值高、体积小的物品时,最好事先保价,以防货物丢失风险。同时快递公司也要加强管理,确保客户货物完好,出现货物丢失,应积极理赔,不然损害的也是企业信誉。
通讯员耿庆元
扬子晚报记者 范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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