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传销集团假冒国际金融公司行骗
本报记者丁国锋
本报通讯员王广宾吕飞翔
案发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案发缘由:传销组织成员投案自首
“我被传销组织骗了,发展的下线太多了,大家都来找我要钱,我自首。”一名30岁出头的妇女来到江苏省徐州市公安机关投案。
这名妇女名叫耿瑞,是所谓的“美国IFC公司”徐州办事处的负责人。在其直接上线许广宇的操控下,他们在徐州发展了IFC网络传销下线人员共40余人,涉案传销资金人民币200多万元。
近日,一个辐射江苏、辽宁、北京、上海等全国二十多个省市,有着几千名“会员”的网络传销组织被徐州警方破获。
“80后”建庞大传销网络
循着耿瑞提供的线索,警方深入调查发现,这个庞大传销团伙的首要分子竟是一名“80后”。
1980年出生的叶波,是河南省新县人。据叶波交代,他曾参加过传销组织并做到中层,获利几十万元,后因上线跑路而收手。深谙其道的叶波明白传销组织的利润之大,越往上层回报越丰厚,便琢磨自己成立一个传销组织,体验“金字塔尖”的感觉。
2010年9月,叶波通过互联网搜索到西安市一家专做传销网站的公司。叶波通过QQ将网站名称(IFC)和“资金制度”发给对方,并要求网站要有中英文两种语言版本,而且必须租用美国的服务器以防查封。
2010年年底,叶波使用一个从网上购买的名为“赵波”的身份证,办理了一个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以便发展下线人员上交的传销款打入这个账户。
据了解,IFC(InternationalFinanceCorporation)实为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下属机构,总部位于华盛顿。叶波借用IFC的名义进行网络传销,更容易使别人相信。
在叶波的“IFC公司”网站上,他对外宣称IFC国际金融公司总部在香港,主要是资本运作、跨国间的合作合资。目前,IFC公司投资主要集中于证券、基金、能源、外汇期货和现货以及价差合约等金融投资领域,为客户提供私募股权融资。“公司”的总资产有2400亿美元,拥有两万名员工等。公司战略计划是3年至5年在美国或新加坡上市,投资的钱还能作为原始股。
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间,叶波先后化名“何锦松”或“何松泽”,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了许广宇等几十人陆续加入“IFC公司”网络传销,并将其发展为一个辐射江苏、辽宁、北京、上海等二十多个省市,有着“锦泓”、“亮剑”、“超凡”等9大系统、每个系统5大总监、全国共几千名“会员”的网络传销组织。
大肆挥霍所得传销款
为使下线人员入彀,叶波还制作了所谓投资回报的宣传单,上面宣传的巨额回报率令人不禁咋舌:
一星股东(一单),投资5000元,从投资的第二天起,每隔两日每天返本息45元,共返150次为止。共返本息6750元,净获利1705元,回报率35.7%……五星股东(32单),投资160000元,从投资的第二天起,每隔两日每天返本息2500元,共返150次为止。共返本息375000元,净获利215000元,回报率368.2%。
还有推荐奖励:二星以上的股东可以享受下面10层的奖励,在每满两日返本息的基础上,再加上提一代50元,2代20元,3代10元,4代10元,5至10代都是5元。每发展一个直接下线,还可以提成下线25%的投资款。
除此之外,还有五花八门的各类市场奖、业绩奖。“IFC公司”上市后,投资者还可以拿到一单50股的公司“股份”。
短短8个月的时间,叶波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的传销款高达4000多万元,其中一部分作为提成和奖励返还给下线人员。所得款项,叶波大肆用于个人挥霍。他先后花了近400万元在广东深圳、惠阳等地购买了3处别墅和商品房,给自己和女友各购买200万元的商业保险,投资基金200余万元。
2000元机票返利露马脚
据了解,在整个传销作案期间,叶波从不使用自己的真名,并且仅和系统总监直接联系。收取传销款也是通过网上购买的银行卡或者以别人名字办理的银行卡,且叶波还以洗钱的方式多次转移赃款。
尽管本案早在耿瑞投案自首而案发,但是叶波的反侦查行为给公安机关的抓获带来不小的障碍。其最终被抓获,带有一定的戏剧性。
在案发前大约一个月,叶波召集了“IFC公司”的总监级人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召开了一次全国性的“IFC公司”传销人员会议。其间,叶波承担了传销人员的往返机票费用。
出于一贯的谨慎,叶波使用他人的银行卡向某航空公司订购了机票。由于此次购买机票的消费额比较大,因此,航空公司给机票购买者一定的积分返利,大约2000多元。
由于叶波订购机票使用的是别人的银行卡,因此在会议结束后,叶波联系航空公司,让其把积分返利的钱款打入自己真实姓名开户的银行卡中。
公安机关在侦破此案前期,虽然已经掌握了初步的线索和证据,但由于叶波居无定所且不显露真实身份,因此始终无法确定这个传销网络的“No.1”究竟是何方神圣。
而正是这小小的2000多元积分返利,暴露了叶波的真实身份。根据这一线索,公安机关锁定了叶波的身份信息,进而将其抓获归案。
经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2年6月6日,叶波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叶波当庭认罪,表示不会上诉。
同案的许广宇、耿瑞也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其他涉案传销人员也已陆续被河北、山东等地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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