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领公务机要费案 吕秀莲等被判无罪幕僚获缓刑
2012年07月03日08: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3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前台湾地区领导人副手吕秀莲、前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秘书长游锡堃及台当局外事部门前负责人陈唐山被控诈领公务机要费,台北地院2日判决三人无罪。
经办的幕僚人员苏妍妃等人便宜行事,因循往例搜集他人发票核销公务费,依伪造文书罪判刑2到6月,均缓刑2年。
特侦组侦办公务机要费与特别费案,2007年9月间起诉吕秀莲、游锡堃等人透过幕僚搜集他人消费发票431张,充作公务机要费原始凭证,申领公务机要费271万多元(新台币,下同);吕秀莲等人自2000年到2006年5月间,由幕僚搜集他人消费发票1005张,申领核销特别费563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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