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惠醉驾案今天被公诉
继高晓松后第二个因醉驾被追刑责的演艺界人士
本报讯 (记者王巍) 今天,相声演员刘惠被检方正式公诉至东城法院,案件将在一周内开庭审理。刘惠被控涉嫌危险驾驶罪,他也是继高晓松后第二个因醉驾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演艺界人士。
2012年6月16日,司机张先生驾车行驶至和平里西街与北街交叉口时,被一辆红色越野车追尾,两车都有轻微损伤。
张先生的车后保险杠凹陷,越野车只是牌照有些弯曲。
据张先生讲,当时他开车快到路口,车辆已经减速,但后面突然有车撞上来。
当时追尾司机下车后并没有向前走,而是一直扶着车门,显得有些醉态。张先生发现对方司机有些眼熟,仔细看后发现竟是相声演员刘惠。
经血液酒精检测,事发时刘惠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213毫克,属于醉酒驾车。6月17日凌晨,刘惠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6月20日上午,交警前往看守所吊销刘惠的驾照,按照最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的当事人,在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
检方起诉刘惠涉嫌危险驾驶罪
今天,检方正式将刘惠醉驾案公诉至东城法院,检方认为,刘惠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刑法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
按照刑法的规定,刘惠的情况最高可处罚6个月的拘役。醉驾的量刑虽然也可能涉及缓刑,但从目前本市的司法实践来看,醉驾案件的实刑率达到了99%,也就是说,以刘惠醉驾的情节分析,他将很难获得缓刑这样的“宽大”处理。
据了解,醉驾案件是直诉案件,也就是办案程序相对简化,时间比普通案件更为紧凑。
因此,在刘惠被刑拘到起诉过程中,检方未与其进行会面,不久后的开庭,将是刘惠醉驾后第一次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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