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图书馆馆藏的部分“过云楼藏书”。图/CFP |
一批价值过亿的国宝级藏书引发舆论风波。企业、大学、文物主管部门、政府、拍卖公司,众多机构卷入其中
本刊记者/吴子茹
“谢谢你客观公允的立场和希望了解真相的善意。但木已成舟,多说无益。”6月24日,北大图书馆馆长朱强给《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发来了这条短信。北大没能获得“过云楼”的那批藏书,听得出他们心中的郁闷和不甘。这一切都缘起于20天前。
6月4日晚上9点半,匡时国际拍卖公司举行的拍卖会上几乎座无虚席,一批苏州顾氏“过云楼”藏书即将上拍。这批包括海内外孤本、宋版《锦绣万花谷》全八十卷在内的170余种、共1292册的清末古籍私藏被称为“唯一还在私人手中的国宝级藏书”。
这批藏书从1.8亿元起拍,以百万元为单位阶梯递增,最终以1.88亿落槌,加上佣金,成交价2.162亿元,由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成功竞得。叫价过程仅仅12分钟,“迅速而果断”。然而,正当公众还在咀嚼天价数字的时候,一场更为戏剧性的争夺战正拉开序幕。
北大突然参战。
6月11日,北京大学图书馆公开表示准备使用中国法律规定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手中以落槌价购得这批古籍。
北大的失败
北大校长周其凤在收购确认函上签了字,这是6月10日下午。北大正式决定动用“优先购买权”收购这批“过云楼”古籍。第二天,该函被送达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这是北大图书馆第一次行使这一由中国法律赋予的‘优先购买权’”。北大图书馆长朱强这样表示。
按照中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行政部门在审核拟拍卖的文物时,可以指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优先购买其中的珍贵文物,购买价格由文物收藏单位的代表与文物的委托人协商确定。拍卖后7个工作日内国家文博机构拥有这一优先购买权。
2009年,中国人民大学成功使用这一权利,将曾在中国嘉德春季拍卖会古籍善本专场上的陈独秀、梁启超等致胡适的信札入藏中国人民大学博物馆。
这一次,北大图书馆认为自己的举动顺理成章。作为国有文物收藏单位,行使优先购买权是在法律框架内的,而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是国有企业,并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不具备这一资格。然而让北大没有想到的是,自认为理所当然的事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北大早干什么去了?”这是网上很多人对北大“参战”的态度。相比于网友情绪化的发泄,各相关部门的介入显得更具实际效力。
南京图书馆、北京市文物局、江苏省政府及国家文物局先后卷入,戏剧般的争夺战持续9天。最后的一纸公文,让北大图书馆以失败收尾。相关单位认同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与南京图书馆共同购买的说法,而南京图书馆也属于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同样具有优先购买权。
6月21日,匡时国际拍卖公司正式收到北京市文物局对于“过云楼古籍善本”事宜的复函,“北京大学与南京图书馆皆为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且均参与了过云楼藏古籍善本的竞买,因此应依据拍卖规则确定买受人。请你公司据此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和南京市图书馆进一步落实完善竞买及收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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