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犯罪农民工未完成义务教育 专家吁法律援助
2012年07月03日18:46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7月3日消息(记者孙莹)今天,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了一份《农民工刑事案件研究报告》,研究机构在对1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006年到2011年191个农民工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进行统计,结果显示,农民工犯罪以侵犯财产型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类型犯罪为主,犯罪的主要原因包括经济困难、因工作原因引发的犯罪等。
河南的小贺等人到北京打工,因被拖欠工资到用工单位讨说法,却与前来调解的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发生了冲突,因涉嫌妨碍公务犯罪被批捕,工友们找到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
工友小黄:我们本来想拿我们应该拿的,我们走,但是公司一直迟迟不给我们结账,劳动局的来了也没给我们合理的解决,说我们妨碍公务,贺松在里面还面临起诉,这一点我们根本没想到。
公益律师姚艳姣对她的当事人表现出了毫不掩饰的同情。
姚艳姣:他们本身在外面打工辛辛苦苦拿不到钱,已经是很让人心酸的事情,但是却因为要工资的过程发生这样的事情,又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还是很发人深省的。
这并不是个例,一些农民工实施犯罪之前,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某种程度的侵害,比如拿不到劳动报酬或者工伤索赔受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教授吴宏耀认为,近年来我国对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经济利益做了大量工作,现在该更多地关注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吴宏耀:这几天我们在网络上大家都关心的,一个做保姆的工作了40多天拿不到工资,顺手拿了雇主的手机,一鉴定,六万,判了十年。我们希望从原来关心农民工的经济利益,开始关注他的合法权益,包括在他犯罪的时候,他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犯罪排在前三位的是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经济困难、工作原因、受人胁迫、唆使或拉拢,与被害人产生矛盾、法制观念淡薄是他们犯罪的具体原因,78%为初犯。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对此进行分析。
佟丽华:很多农民工犯罪往往都是初次犯罪,一次犯罪。有些犯罪还是因为跟老板之间的关系,比如老板欠他钱,不给,偷老板的东西,也就是我们说的自救式的犯罪,有些是老板让他干的就是违法犯罪的活儿,农民工也存在着职务犯罪。
报告指出,犯罪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超过70%没有完成义务教育。
佟丽华:很多都是初中、小学文化,有的初中都是过早辍学,从这个角度说,教育水平低导致他进入城市后工作难度也非常大,就业条件比较差,维护自身权益能力比较差,生活比较枯燥,缺乏有效引导和帮助,这个时候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也有调查显示,2006年至2010年农民工的犯罪率比上一个五年上升了21.7%。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问题亟待受到关注。
报告建议流出地政府要担负起对农民工开展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的责任,建议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使他们能够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同样的服务、社会福利和社会劳动保障。同时建议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
吴宏耀:他们在做着高风险低收入的工作,你在享受城市文明的时候看不到这些,关心农民工的问题是一个城市的良心。
报告提出对犯罪农民工公平适用强制措施和适用刑罚,并提供法律援助。
佟丽华:对农民工这样一个群体,在下一步落实刑事诉讼法的过程中,对他的刑事案件应当做到应援尽援,最好是在侦查阶段就提供法律援助,最起码在审判阶段,应该有律师给他提供法律帮助。
作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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