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警方平息“二次碾轧学童”谣言
网民发布听来的不实消息引发热议,警方及时辟谣;造谣者被行政拘留7日
6月29日,一个关于广西某公司高管在车祸后“二次碾轧”致死小学生的谣言在微博、凯迪社区等网络热传,转瞬之间即成网络热点。经当地警方通过媒体、官方微博、网络论坛及时发出权威信息,谣言得以快速平息,造谣者亦被处以行政拘留。
6月28日
网民散布不实信息
曾某以网名“dollcork”率先在网上发帖,网络热传的这则网帖称,“2012年6月27日,广西柳州发生了一件让人愤怒的事”,在柳州市一集团公司门口旁的斑马线上,“一个十岁的小孩被在里面工作的一个书记开车碾轧”“当时正值放学下班高峰期,路人看到后立马叫司机停车,可是他不但不停车,反而倒挡,二次碾轧小孩,孩子送到医院时已抢救无效死亡”……
在微博上,一则相关微博4个小时内转发量就超过了2000次。
6月29日
警方公布事件经过
柳州市公安局通过媒体及官方微博等渠道及时发布警方初步调查结果:6月27日11时40分左右,在柳州市柳南区鹅岗路天元印务公司门前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介绍,在交通事故中致死的这名小男孩9岁,系一名正在读小学三年级的学生,肇事司机为柳州铁路天元文化传媒印务公司一名干部。对事故现场调查,以及尸检结果表明,事发时没有反复碾轧的情况。
6月30日
造谣者被传讯 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取证掌握确凿证据后,6月30日依法对居住在柳州市红光路某小区的男青年曾某传讯。经警方调查,6月28日曾某以网名“dollcork”率先在网上发帖,发布自己听来的消息,并使用“剐倒后倒车”“逃逸”“党委书记”等词语扩散,引起大量网民蜂拥跟帖回复,事故传闻开始发酵。
柳州警方根据有关规定,对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曾某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并于7月1日凌晨执行。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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