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副主任廖晓武接听民生专线 |
编辑动机 昨天,由每日新报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开通的定期栏目“民生专线—公仆接待日”在市发改委再次开通。上午9:00-11:30,市发改委副主任廖晓武就本市各类价格问题进行了“民生专线”热线解答,昨天市民热线问题主要集中在阶梯电价、停车收费等方面,廖晓武副主任和各职能部门的处长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
稿件统筹 邓晶龙 周白石
阶梯
电价
按年为周期结算
应对用电高峰
有市民反映,7月阶梯电价试行后由于使用空调、热水器时间增多,造成用电量增大,使月用电量超过第一档电量的上限。对此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阶梯电价各档电量是以年度为周期结算,而不是以月为周期结算。即每个用户年用电2640度以下的(也就是每月220度乘以12个月),按每度0.49元结算电价;在2640度到4800度之间的这2160度年用电量,按照每度0.54元结算电价;年用电量4800度以上的,按照每度0.79元结算电价。
有市民表示自己家庭人口多,每个月用电量较大,增加支出较多,询问如何解决。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对这一部分的居民如何试行阶梯电价,市发改委正会同有关部门拟通过分线分表计量、适当增加第一档电量或其他方式酌情解决,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公布。
有市民咨询城乡低保户(含特困)和农村五保户实行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电量的操作问题,有关负责同志解释道,这部分居民还是按照规定的电价标准按月交纳电费,民政部门按年度将困难家庭应享受的免费电量,按每度0.49元的电价水平,折合成金额打到困难群众的保障账户中。
停车
收费
已建立举报信息
联动处理机制
去年本市实行计时收费为主、计次收费的停车收费改革以后,部分停车场经营不够规范,群众反映比较多。昨天的民生专线中,有的市民咨询具体停车场应执行的收费标准,有的市民反映个别停车场不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存在索要发票一个价,不索要发票另一个价的问题。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同志解释说,正规的停车场应当向所在地区县物价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在车场的显著位置,应设置停车场标志和明码标价牌,公示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如果市民对具体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有异议,可以咨询所在地的物价部门查询。对于价格违法问题,可以向市和区县的物价部门举报。为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市民利益,市发改委和天津联华停车业服务有限公司,建立了举报信息联动处理机制,物价部门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通知联华公司,由该公司派员先行处理,之后再由物价部门进行处理。物价部门对停车场的处理结果,将作为联华公司对下属停车场年终考核的依据。市发改委负责同志表示,希望广大市民监督停车行业的收费行为,您的维权行为,对规范价格行为也会做出贡献,希望广大群众监督物价部门的工作,使物价部门在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本版撰文 新报记者 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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