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界对涪陵成品油零售改革新政的关注热情持续升温。
尽管涪陵相关部门已经公开回应,但“加油站土地使用权与特许经营权能否捆绑拍卖”仍成为争议的焦点。《重庆市涪陵区加油加气站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凡新供入市的加油加气站一律实行土地(岸线)使用权与特许经营权“捆绑”拍卖制度。
“加油站经营许可权是不允许拍卖的。”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赵友山会长昨日(7月4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把加油站土地使用权与特许经营权捆绑拍卖也是不允许的。
不过,亦有能源专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拍卖加油站的经营许可权是一种比较公平的方式,这样可以防止相关部门寻租。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2日,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在商务部官网网站的“公共留言”专栏回复网友的提问时称,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施许可管理,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经营许可不允许进行拍卖,不可以与土地使用权捆绑进行招拍挂。
多地曾实行“捆绑”拍卖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检索公开报道发现,加油站的土地使用权与特许经营权“捆绑”拍卖制度并非孤例。数年前,这种方式就被多地政府采用过。
公开报道显示,2007年东莞市首次将新建加油站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进行捆绑公开拍卖。
此外,2009年荆州市相关部门也发布了《关于在荆州城区实施加油站土地使用权与经营权捆绑拍卖的通知》。
在赵友山看来,把加油站土地使用权与特许经营权捆绑拍卖明显违规。“加油站经营30年,无偿收回经营权。在全国还没有先例,一旦收回经营权,加油站就死掉了。”赵友山补充道。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宛学智认为,特许经营制度从本质上而言对民营企业是不公平的。经营期满30年之后,政府收回特许经营权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这不利于民营企业的持续性经营。目前我国民营油企经营状况十分恶劣,盈利能力十分弱。
7月3日,涪陵官方回应称,涪陵区在加油(气)站特许经营权取得前事先约定30年经营期,期满后收回特许经营权重新竞拍,原经营者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同时,政府收回的仅是特许经营权,土地、设施设备等其他权益通过评估补偿收回等方式予以保障。……加油(气)站兼备公益性和不能随意布点的特征,用公开竞争的方式取得经营资格有利于公众利益的保护,有利于公开公平公正地获取经营资格,从而规范加油(气)站点取得程序,防止以权寻租。在竞拍中,无论国营、民营企业,均一视同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为了规范成品油市场,商务部早在2007年年就公布实施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该《办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该办法还明确了各级商务部门在成品油市场管理中的职权,即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初步审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决定是否授予企业许可。因此,作为地市级部门的涪陵区商务局没有权力决定加油加气站的有效期。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昨日公开撰文表示,《行政许可法》中规定了行政许可的“延续”,《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所以,涪陵区商务局所说的“期限届满无偿收回”根本就不成立。
昨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涪陵区商务局,该局特商科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没有宣传部门的允许不便接受采访。
涪陵成品油市场波澜频出
梳理公开资料发现,涪陵区成品油零售市场一直是波澜不断。
从2005年开始,涪陵民营加油站“断油”的情况就屡次见诸于报端。彼时,一份名为《重庆市涪陵区石油成品油协会关于民营加油站成品油严重脱销的再次紧急报告》,以重庆市涪陵区石油成品油协会文件的形式发出。
然而,民营加油站面临的“油荒”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就在今年3月份,重庆的民营加油站还在向媒体“喊渴”。
不过,昨日下午,一位涪陵民营加油站的老板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油荒已经缓解。
值得注意的是,涪陵成品油市场的乱象并不止民营加油站经营权的纠纷。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09年中央电视台对重庆市涪陵区“全国最密加油站”一事的曝光。引发了全社会对“全国最密加油站”的广泛关注。涪陵区商委原副主任刘西尧因此落马获刑,同时牵出重庆市首例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局原局长夏祥文亦获刑。
据事后披露的消息显示,涪陵区商委原副主任刘西尧在当地加油站的审批、改建过程中多次收受贿赂,而且多有来自民营加油站老板的钱财。此外,当地还存在明显的加油站建设和转卖市场。
涪陵区相关负责人也坦承,近年来涪陵区加油站呈现 “三乱”:一是布点“乱”;二是油源“乱”;三是管理“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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